郑州市2025年文物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编制之年。全市文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以及郑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文物保护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全省文物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建设发展大局,锚定省委、省政府“四高四争先”战略部署,扛稳“挑大梁,走在前”目标要求,实施文物系统“纪律+效能”提升年、营商环境优化年,深化“三标”活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文物科技创新和文旅文创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加快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基地全国重地和“五地”建设,努力开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主要任务:一是建立郑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和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加大全市文物督查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管理,联合纪检监察加强职责问效,打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攻坚战,持续加大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力度;三是编制《郑州市“十五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郑州市“十五五”文物科技创新规划》等重点保护规划;四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学习和高质量落实,高质量加强《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五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清廉文博”三年建设行动,加强文物系统廉政整治力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六是争取多渠道资金支持,加大社会融资力度;联合财政等部门,制定《郑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文保资金使用,提高使用质效;七是加强改革创新,推动以勘探工作改革为代表的文物事业体制机制创新;谋划成立郑州文物考古学会,优化博物馆学会规范化运行,启动成立郑州文创研究院,谋划建立郑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产业发展运营市场化平台,成立3家文博单位国有文创运营公司;八是严格博物馆陈列展览方案审核把关,立足打造优质原创展览,推出《丝路华章——唐代青花瓷瑰宝展》《早商文明的巅峰之城——纪念郑州商城发现70周年考古新发现特展》等精品展览;九是开展全员化学习,加强学术基础,增强科研和消安、内控力量,启动全系统重点文物安全评估、文物系统安全问题整治,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全覆盖巡查,并对文物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督查督导;十是加强大河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双槐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和展示研究中心建设,实施一批文物保护项目和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和灵活运用《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系统党员干部辨别政治是非、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切实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动力。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文物事业高水平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局系统党的建设全过程。深耕“文博花开党旗红”党建品牌矩阵,构建从品牌创建到评估、反馈、改进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使党建品牌成为推动工作、凝聚力量的强大引擎。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高质量实施“书记项目”。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定《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确保党的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扩面提质,聚焦基层治理难题,深化提升“党组织对党组织,一事一报到”“结对共建”等工作,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引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紧扣谋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等重点任务,在服务中心大局、完成职责任务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各党支部
(三)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四风”纠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营造文物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机关党建与基层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促改,提升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层层抓落实机制。深化“清廉文博”三年行动,开展“纪律+效能”提升年,强化重要事项全过程监督。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持续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文博行业各种招投标、合作经营、委托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运用党纪国法等,强化严厉打击阳奉阴违两面人和权利熏心等自利非为的现象,加强对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各层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各党支部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一事一审批”制度,加强对文物系统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事前审批和事中监督。建立文博行业舆情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文博领域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发现、收集、分析、研判涉及文博行业的舆情信息。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抓好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加强保密教育,不断增强系统人员国家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各党支部
二、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
(五)加强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建立工作机制,高标准完成省委巡视郑州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列入局党组会(党支部)每月固定议题,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按照巡察整改时限要求,做好大河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仰韶文化博物馆建成开放工作,推进北宋皇陵永昌陵环境整治(二期)工程完工。按照要求,强化落实,积极做好文旅融合政策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市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相关文博单位
(六)加大重要遗址保护展示力度,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从市级层面统筹加快推动汉霸二王城山体灾害治理及遗址公园项目立项工作。加快推进荥阳清静沟遗址考古、保护与展示利用。协助推动黄河国家博物馆资产划转工作,配合做好黄河文明博物馆建设。协助推进长城、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促进魏长城文旅融合示范区项目与文旅文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大河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双槐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展示研究中心等项目建设。谋划实施以汴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东赵考古遗址公园、纺织工业遗址博物馆、书院街墓地考古保护与展示利用、商都中轴线文旅融合等为代表的一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推进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北宋皇陵等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联合申遗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计划财务处、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州二七纪念馆、郑州博物馆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分馆,高新区自然和规划分局、惠济区文旅体局、管城区文物局、巩义市文物局、新密市文物局、荥阳市文物局
三、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七)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赓续中华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等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思想认识,将保护放在第一位,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好“保护老城街巷街区”等要求,切实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使历史和当代相得益彰。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八)加强沟通协作
紧盯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重点聚焦新发现调查工作,持续加大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力度。在普查关键阶段,注重发挥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四普”工作的优势作用和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专家驻扎各区县(市)指导解决实地调查中的问题和困难,协助区、县(市)寻找新发现,充分发挥区县(市)包干专家队伍应有作用,确保应查尽查,应登尽登。汇总收集文物普查工作中的重要线索、案例,依托省、市媒体,加强“四普”工作宣传报道,总结宣扬先进典型。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办公室(宣传处)、机关党委,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九)加快数据审核
根据普查审核结果,加强开展普查数据补充完善和质量审核工作,集中组织开展“四普”文物认定,完善建立郑州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监管,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同时,联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文化遗产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应登尽登、应保尽保”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和在“四普”工作中失职渎职、懒政怠政、虚假瞒报等问题督查力度,确保“四普”工作质效。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机关纪委,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四、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十)率先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按照上级要求,建立郑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6月中旬组建市级联合专班,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加大对全域重点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施、文物保护资金使用、文物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文物资源管理和利用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察,推动全市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为我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的工作实践提供郑州经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督察结果运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得到有效有力落实。
责任单位、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处,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十一)加强推进文物依法保护
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强化社会大众文物保护意识。健全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法律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全面实施《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按照省、市人大工作要求,高效推动《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和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十二)坚持规划引领文物事业发展
启动编制《郑州市“十五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郑州市“十五五”文物科技创新规划》《郑州商城中轴线保护展示专项规划》等重要规划,明确文物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裴李岗、王城岗、青台、苌村汉墓等重要遗址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地方专项规划,确保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部门:计划财务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十三)夯实文物资源管理保护基础
加强做好“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中国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两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工程监管和提升工作。积极开展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加强全市考古资源管理,加强考古发掘现场文物图像影像记录和科技考古,加强出土文物综合保护管理场地建设和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相关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十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文物局要求,实施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工程。以二七纪念馆为引领,推动一批革命文物保护活化利用展示。加强郑州铁路职工学校旧址展示利用,对李大钊到郑州视察和指导工人运动活动有关内容进行展陈设计。持续做好余明礼烈士旧居、嵩山八路军抗日工作站旧址、山头湾夜校农民协会旧址等一批革命文物本体保护维修工程。联合市党史办、市老促会等有关单位,对重要党史遗迹、纪念馆、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公布郑州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积极参加全省革命文物协同研究基地工作座谈会、晋冀鲁豫四省革命文物优秀讲解交流推介活动。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革命文物处,郑州二七纪念馆,巩义市文物局、登封市文物局、新密市文物局
五、夯实文物安全底线
(十五)压实各级文物安全责任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年度全市文物安全专题会,进一步压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树牢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观念,建立系统性保护思维,强化履职监督,督促各地落实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巡视责任、管理使用单位直接责任。逐级签订2025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进落实文博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处,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十六)强化文物安全隐患整治
严格落实《郑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的要求,制定《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2025年专项整治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倒逼销号制度。加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组织专业机构对全市重要文保单位开展全覆盖安全综合评估,提出合理措施,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演练工作进行指导,完善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应急智能化救援保障,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督促各区县(市)在世界文化遗产、国保单位和重要省保单位安装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加强对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文物遗迹本体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损等实时全面监控,积极构建集火灾监测、预警、报警于一体的文物古建筑智慧消防体系。加强消安设施和队伍建设,切实增加符合实际的消安力量。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处,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十七)加大文物执法督察力度
加强执法力度,高质量落实市委安排的2025年度文物督察工作,率先在全省探索文物督察工作。加强文物执法巡查工作,探索联合执法新举措,严格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深化推进文物保护事务中心改革,加强市级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开展郑州市文物行政执法案例遴选和文物违法信息举报受理工作,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监督。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加强协调,研究出台非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联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大对非文物部门管理的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督查和管理力度。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处,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市公安局文物刑侦支队
六、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八)加强基本建设考古工作
自觉融入城市发展大局,奋力拼抢经济建设发展机遇,提前介入考古工作,全力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工程。持续巩固考古前置改革成果,深化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土地出让前考古工作的过程监管。提高政治站位,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考古流程和手续办理,开通“容缺办理”绿色通道,将涉及文物工作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融入“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事项,打造营商环境郑州范式,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助力完成全市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七、树立学术立业的行业意识,建立科技体系,打造以创意和创新为引领的文化遗产阐释传播高质量矩阵
(十九)全面提升考古科研水平
强化文物科技创新赋能,加强多领域多学科合作,推进以碳十四加速器测年实验室为主的区域性多学科综合科研平台建设和“玄鸟”考古实验室的建设。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联合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高等科研院所开展动植物、天文、环境、体质人类学等多学科考古研究。推动郑州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和临时保护基地建设。在中宣部指导下,持续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积极与埃及、罗马尼亚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联合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加速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积极开展国际文物保护技术合作,不断提升中国考古的国际影响力。围绕市委“打造国际消费中心高地和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地”目标,重塑地标体系,助力打造中华文明展示地、城市发展历程展示地、商都商业商城“三商融合”集中展示地,助力郑州文物文创事业。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二十)加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
以“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夏文化研究”“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及双槐树、大河村重大课题研究为抓手,持续推动中华文明探源研究工作。全面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引领,加快裴李岗遗址、大河村遗址、双槐树“河洛古国”、青台遗址、清静沟遗址、王城岗遗址、新砦遗址、小双桥遗址、商都书院街遗址等关键遗址的学术研究,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展示利用规划支撑体系。在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指导下,推动“仰韶文化与中华文明起源”国家级高等研究中心建设,谋划成立郑州文物考古学会。
责任单位、部门: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相关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二十一)加快公众考古传播与宣传推广
推进“中国考古学家海外传播计划”项目。筹备大唐青花系列文化宣传活动,举办“郑州大唐·青花瓷国际学术研讨会”,完成《大唐·青花瓷鉴赏》《大唐青花研究论文集》编撰和“大唐·青花瓷宣传片”制作。举办第十届“天地之中杯”廉政暨文化遗产国际漫画大赛,推进考古成果专题展览、公众考古开放日和城市考古课堂等多种形式活动,加强考古成果传播,增进社会大众对考古工作的认识。同时,利用国家和省、市级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加强与中央及省级媒体的合作,通过联合策划专题报道、系列访谈和纪录片等形式,全面展示郑州丰富的文物资源及其独特文化魅力和时代价值。通过制作文物短视频、制作文物故事微短剧等方式,生动传播郑州文物背后的故事,广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升郑州文物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尤其是加强优化传播矩阵、传播质量建设,加强传播工作评估。
责任单位、部门:办公室(宣传处)、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公众考古学传播处,局属各单位,相关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十二)加强博物馆科学化布局
加强市县联动,推动区县(市)博物馆的软硬件质量提升;推进大河村仰韶文化博物馆、新密博物馆新馆等一批骨干博物馆建设,加强类博物馆的孵化培育,指导完成备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不断完善布局合理、类型丰富、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博物馆体系;配合做好第七次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质量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部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局属各博物馆,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二十三)规范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对文物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离任时做好馆藏文物移交手续的督查,做到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相符。完善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健全藏品登录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好馆藏文物借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文物法律法规规范文物出借手续。加强对郑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利用管理。持续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不断丰富博物馆藏品体系,做好馆藏一、二、三级文物的定级备案。实施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建设,推进馆藏文物保存条件达标和标准化库房建设工程,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加快推进藏品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化保护项目,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加强馆藏文物的数字化采集、修复和展示,完善藏品数据库,促进文化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部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嵩山文明研究院,局属各博物馆,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二十四)增强博物馆文化供给提质增效
深化馆校合作机制,开发系列研学课程和社教活动,打造博物馆特色文化IP,开发系列文创产品。以仰韶文化博物馆《仰韶印象》数字展为带动,推进打造全市博物馆藏品文博数字化场景和艺术空间。推出《丝路华章——唐代青花瓷瑰宝展》原创展览,打造“青花瓷的故乡”郑州文化IP。谋划成立郑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投资管理平台,鼓励社会资本以多元投资模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探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全过程数字赋能和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加快成立国有运营公司,推动文博、考古单位文旅文创市场化运作,开发“博物馆+”活化利用项目,丰富博物馆业态。积极参加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和省优秀陈列展览推介活动。做好博物馆重大节假日活动策划,推出一批新形式、多样化的文化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的节日需求,为郑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责任单位、部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计划财务处,相关局属单位,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九、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秉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文博单位中层选拔任用工作的高质量,持续加强文物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对文博、考古、消安、审计、文创、运营等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确保基本人数,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市考古研究院的智库建设,积极引进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系统文博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责任单位、部门:人事处,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二十六)加大资金规范化使用管理力度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郑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系统资金使用进度动态监督,跟踪检查区县(市)文保经费使用情况。针对新出现的业务场景和风险点,优化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内控体系全覆盖,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加强内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局系统全面内审工作。进一步优化预算方案,确保预算执行合理性,为资金有效利用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与资金量相匹配、量化清晰的绩效目标。尤其注重绩效评价,聘请第三方对重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部门:计划财务处,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二十七)增强重点任务完成质效
建立《郑州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重点工作方案》责任落实清单,细化分解方案中7类18项重点任务。建立双周调度工作机制,对重点任务实行节点管控,确保有序推进。同时,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机关、所属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强化任务分解、过程跟踪、结果应用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确保任务按照时限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部门:办公室(宣传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处,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物管理部门
(二十八)提升综合行政能力水平
进一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统筹谋划,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制定领导批示、会议纪要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质量百分赋分细则,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严格落实“13710”工作机制,严明请销假、上下班等工作纪律,制定《郑州市文物局工作规则》,高标准完成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统战、信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节能减排、爱国卫生、国防动员等各项任务。依法依规,建立郑州市文物系统重要任务失职渎职负面清单和失职渎职追究制度,严肃落实“马上就办抓落实”工作机制和跟踪督办重点事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责任单位、部门:办公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