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公告)
2020年第27号(总第2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9日至2020年1月20日对对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原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郑州市花园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现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花园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位于郑州市花园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交叉区域,主线全长1.84公里,匝道全长7.8公里,匝道共计14道,其中匝道桥7座,桥梁全长2.68km,下部结构为钻孔灌注桩基础,花瓶式墩台,上部结构为现浇钢筋砼箱梁,以钢箱梁形式2处上跨连霍高速,4处上跨花园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收费站区工程。设置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客运北站专用匝道。
经审计,截止到2019年1月20号,该项目建安工程费为340391211.08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原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履行了招投标程序;组织了交工验收。但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原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提高建设项目造价管理能力。认真执行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建设项目造价管理能力。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原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及时整改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