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6-00060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6-04-13
  • 2026-04-23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健全工伤保障体系的建议
对市人大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B(2026)31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健全工伤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低门槛、广覆盖、高适配参保(建议一)

郑州市作为全省首批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关于在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97号)精神,2025年1月9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印发了《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关于在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5〕7号),高标准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落实。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覆盖范围广。将暂不符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超龄人员、学期性顶岗实习学生、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和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纳入职业伤害保险,有效填补了政策保障盲区,实现了对各类就业人群的制度性覆盖。二是缴费标准低。基本工伤补充保险根据八个行业风险类别确定月缴费标准,最低7元/人/月,最高25元/人/月;职业伤害保险缴费标准为45元/人/月。低门槛设计切实减轻了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缴费负担。三是待遇赔付快。商业保险机构依据人社部门的认定、鉴定结论,直接启动赔偿程序,不再重复调查。职业伤害保险最高赔偿标准达60万元,实现了“认定即赔付”,有效提升了保障效率。

《通知》对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作原则、试点目标、参保范围、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待遇项目、赔付情形和业务经办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构建了以工伤保险为主体、补充工伤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二、建立三方协同机制(建议二)

补充工伤保险是由政府主导、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商业保险机构具体承办的政策性商业保险。实践中,我市聚焦“建制度、明职责、重协同、强监管”的思路,建立健全了“人社牵头、财政和金融部门监管、商保机构承办”的三方协同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制度框架。在全省试点城市中首家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补充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委托开展补充工伤保险鉴定等配套文件,明确了各方职责边界和协作流程。二是强化分工协作。人社部门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认定鉴定;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资金安全监管和服务质量考核;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待遇赔付和风险管控,形成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协作格局。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定期会商和绩效评估机制,对商业保险机构的承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确保资金安全、服务规范、赔付及时。

三、强化信息系统支撑(建议三)

我市积极推进补充工伤保险与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网通办、数据跑路”的数字化经办服务体系。一是参保缴费便捷化。将补充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嵌入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服务系统,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直接办理参保手续,实现“零跑腿、即时办”。二是业务经办一体化。基本工伤补充保险的工伤认定、鉴定和待遇支付,实现了网上申报、数据共享、待遇支付等全流程线上办理,打通了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数据共享高效化。人社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建立数据交互机制,认定鉴定结论实时推送,商保机构据此直接启动赔付程序,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与全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系统支撑能力。

四、加强工伤预防服务(建议四)

郑州市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2016年两次确定的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市始终将工伤预防置于民生保障和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位置,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伤预防专家库,每年确定重点预防领域,对事故突出用人单位实施精准干预。2025年,重点领域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21%,安全发展基础持续巩固。今年,对标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要求,聚焦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保障覆盖有盲区、风险防控缺前置、政策感知度低等痛点难点,围绕“预防、康复、补偿”全链条,以融媒传播、算法预警、多元聚力,构建工伤保险全链条治理新模式:(一)融媒传播,政策直达。一是打造IP矩阵,筹划拍摄《“豫”风而行》工伤预防系列微电影,以艺术化手段传递工伤预防理念;二是布局线下场景,在大型商圈骑手等候区、网约车充电站打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流动驿站”,实现“工作场景中看保障故事”。(二)算法预警,精准识险。一是发布“工伤风险监测热力图”,整合工伤认定、交通事故等数据,每月向企业和从业人员精准推送预警信息;二是启动“智慧安防”试点,向网约车司机、外卖员投放智能头盔或工牌500套,具备摔倒自动感应报警功能,打通“黄金救援”通道。(三)多元聚力,生态共建。一是迭代工伤预防“云平台”功能,集成政策查询、专家诊断、协议医院导航、商保快速通道,实现从“能办”到“好办”转变;二是建成100个工伤保险服务点,依托工会“暖心驿站”、人社“乐业小站”等,集成政策咨询、急救包领取、商保办理指引等功能,形成“10分钟工伤权益响应圈”。

五、发挥保险公司网点优势提升服务效能(建议五)

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近办理补充工伤保险业务,我市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网络。一是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在市政务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中心设立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配备专门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登记、待遇申领等“一站式”服务。二是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人保健康热线(0371-86553193)、人社民生热线(0371-67885717)和商业保险机构24小时热线(95518),以及全市各开发区、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三是下沉基层服务网点。根据郑州实际,加强探索研究,拟在企业集中、需求量大的各类园区建立服务点,同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多的优势,逐步实现各区县(市)有服务站、乡镇(街道)有服务点,为参保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家门口”服务。

六、加强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建议六)

为确保补充工伤保险政策“看得懂、算得清、用得上”,我市多措并举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一是完善宣传材料。制定了补充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职业伤害认定工作流程、政策宣传页等系列材料,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政策。二是深入基层对接。与商业保险机构联动,深入全市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和经办机构,加强业务对接和政策指导。三是开展企业培训。先后举办宣传培训活动200余场次,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100多场次,推动补充工伤保险在全市范围内的普及与应用,推进企业高质量参保,为职工筑牢职业风险“防护网”,为企业发展注入稳定动能。




2026年4月1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王晓兵

联系电话:6788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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