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009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王璐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政策蓝图下体现民生保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统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民生保障,实施精准管控的意见,对我们优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要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秋冬季期间,每日开展空气质量会商调度,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依据国家、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清单,对全市10649家涉气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减排措施,其中对156家A级企业,14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实施全程豁免管控,对825家小微涉气企业、282家食品、外贸订单等保障类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对污染排放量大、工序不可中断的13家水泥、44家砖瓦窑、354家耐火材料企业实施错峰轮停;将冬季供暖、学校、医院、地铁、保交楼、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在不同预警期间豁免管控,确保重点项目正常施工;对纯电动车辆(机械)下放路权、豁免管理,保障正常运输使用,最大限度减少环保管控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
通过统筹抓好污染管控,在保障企业、工地正常生产、施工的同时,全市空气质量不断提升。2025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空气质量年综合指数4.087,同比下降9.3%,实现连续5年下降。PM2.5年浓度38.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252天,同比增加21天,重污染天5天,同比减少3天,各项指标刷新国家开展监测以来最好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深化污染减排。我局将会同发改、工信、公安、城管、城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大力开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高污染、低产出企业整合退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监管与帮扶指导,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抓好控尘、控煤、控排、控车、控油、控烧,严格抓好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煤散烧等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日常各类污染源排放,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概率,减少环保管控频次与强度。二是深化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持续完善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动态管理,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解读、治污技术指导等帮扶措施,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提标改造、提升治理水平,扩大A级、B级及引领性企业覆盖面,科学、精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坚决落实差异化管控,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影响。三是健全评估机制,优化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效果评估制度,定期评估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和管控效果,及时优化管控措施,充分兼顾企业生产、物资运输、外贸订单等民生需求,确保管控更精准、更科学、更有温度,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高水平保障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们会抓好落实,持续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与日常环境治理举措,不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