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121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王伟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区域统筹、轮流停产”优化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立足产业实际、聚焦企业诉求、兼顾生态与发展,对我市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立足企业实际产能与订单履约需求,以企业环保绩效等级为核心,制定差化管控措施”等建议
一是科学精准实施错峰生产。为促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耐材行业发展实际,经报请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同意,2024年以来对全市耐材行业中涉及隧道窑、梭式窑、回转窑等不可中断工序的企业,秋冬季实施错峰轮停,对A级企业全程豁免管控,对B级企业减少轮停时间,对C、D级企业加大了减排力度,通过实施错峰轮停,减少了企业反复启停炉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了绩效分级优的企业生产。根据执行情况,下一步,我市将科学优化轮停时长与批次,结合企业生产周期、订单交付情况,精准安排轮停时段,统筹兼顾环保要求与企业生产实际。
二是加强绩效分级政策引导和帮扶工作。持续完善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动态管理,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解读、治污技术指导等帮扶措施,从政策、技术等方面支持引导C级及以下企业提标改造、提升治理水平,积极提升绩效等级;抽调行业专家、业务骨干成立绩效分级现场帮扶指导组,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帮扶,确保耐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积极帮扶企业争取资金支持。结合中央财政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绩效分级评定等方面,推动企业提高治污水平,推动耐材企业实现环保治理水平整体跃升与绿色转型升级。
二、关于“针对环保绩效C级企业,结合年度纳税额度进行分类施策,划分重点扶持企业与普通企业”等建议
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是国家层面根据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监测监控水平等硬指标评定的,直接反映了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强度和环境风险程度。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A级企业可自主减排,而C级及以下企业因治污水平差距,需承担相应的应急减排义务。我们呼吁并支持C级及以下企业按照政策积极开展环保绩效水平提升,同时对于纳税贡献突出、有潜力的企业,我们将加大帮扶力度,鼓励企业“创A晋B”,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错峰轮停机制,强化精准服务,持续完善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动态管理,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解读、治污技术指导等帮扶措施,支持引导企业提标改造、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全市耐材行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高水平保障有机统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