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中全面落实儿童友好理念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深切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理念融合长效机制、打造高品质儿童友好空间以及畅通参与渠道等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把控,建立理念融合长效机制
城市更新是一项涉及城市工作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我市将加强儿童友好建设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内容之一。一是出台《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引导各方主体在参与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各年龄段人群需求,推进老年友好型、青年发展型、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二是组织编制《郑州市完整社区规划建设导则》,积极引导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慢行系统构建、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社区文化营造等方面开展适老化与适儿化改造,指导社区关注“一老一小”问题。引导项目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在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提供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多种服务,打造全龄友好的“15分钟生活圈”,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是结合“好设计”建设,源头把控儿童友好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河南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与建造技术导则》,倡导以“好设计”引领“好房子”,从源头把控设计与建造质量,融入儿童友好元素,对小区庭院规划、儿童卧室设置、廊柱外形、阳台栏杆高度、建筑材料选用、室内外色彩搭配、人体感应夜灯等方面做出关爱儿童措施的具体要求。
二、聚焦精准供给,打造高品质儿童友好空间
一是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将幼儿园、小学、中学、公共活动空间等与儿童成长、生活相关的指标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查找在相关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对体检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提出整改建议,反馈至相关部门,为谋划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二是积极引导实施主体在谋划项目时,引入儿童友好理念,推动一批儿童友好项目实施。目前,金水区杜岭街西里路儿童友好街区项目、经开区蝶湖适儿化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河南影视少儿艺术中心城市更新项目,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供公平的艺术教育机会,助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高皇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结合片区绿色生态资源,依托柳林路、三全路新奇中学、金水区艺术小学、郑州市第七中学等连片教育区,重点打造柳林路特色儿童友好街区,利用街道、学校外立面等公共空间,打造“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增加街道的安全性、趣味性及文化内容展示面。三是结合中原区湖光苑社区、金水区鸿苑社区2个国家级完整社区试点项目建设,依托现有幼儿园增设托幼、亲子等课堂,配备免费的儿童游乐设施,依托河南省少儿图书馆,共建了亲子读书课堂、儿童游憩场所等,开办了“鸿宝菜园”、“鸿宝乐园”,定期开展“为爱奔跑 为健康减负——草坪健康跑”、寒暑托夏令营活动,深受社区居民欢迎。
三、畅通参与渠道,保障儿童主体地位
引导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单位、运维单位搭建常态化意见征集渠道,在项目谋划阶段,要求实施主体编制策划方案,进行现状调查、需求征询等,并与物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充分协商。在城市更新项目入库过程中建立了“双评双公示”制度,即“区级评审公示、市级评审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在城乡建设工作中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在拟定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时,注重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探索编制儿童友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统筹推进“老幼共融”共享空间建设,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以更大更好成效助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2026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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