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43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人大建议
  • 2026-06-01
  • 2026-06-01
关于优化物流行业环保门禁管控政策助力行业纾困发展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510号建议的回复

对市届人大会议第B510号建议的

 

 

尊敬的尚宏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物流行业环保门禁管控政策助力行业纾困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移动源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我市作为全国移动源保有量和排放大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机动车保有基数大、货运流通频次高、公路运输占比偏高,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近年来,我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移动源管控体系、推广车辆新能源替代、完善物流环保管控政策,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纾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我市移动源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国移动源保有量和排放量大市。一是机动车保有量大、增速快截至2025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570万辆,居全国第6位,新能源车占比14.7%汽车3年增加100万辆二是车辆结构有待提升,新能源占比较先进城市差距较大。全市共有柴油货车17万辆,其中国四及以下车辆5.9万辆,占比34.5%民用汽车新能源保有量70.9万辆,占比13.5%,远低于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城市。三是货运量大,通行车辆多。郑州是交通枢纽城市、中部地区重要物资集散地,货运量大,本地和外地通行车辆多每天经高速进出郑州重型货车(总载重12吨以上)9万辆/其中本市车辆占比约24%,外地车辆占比约76%四是货物运输偏公路运输,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每年约2.5亿吨货运量公路占总货运量约93%高于全国20个百分点公路货物平均运距为360公里,约为全国平均运距的2倍。

(二)大宗物料门禁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我市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监管平台于202010月建立,2024831日完成系统升级改造。截至目前,我市共安装门禁1508不含航空港区,其中已联网企业1486家,已完成升级企业共909家。平台严格依据《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建设,具备车辆信息识别、排放超标校验、管控策略发布、“一场一策”精准管控、黑名单动态管理等功能,实现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规范化、数字化监管。

(三)新能源车辆淘汰更新情况

我市持续出台专项补贴政策,多措并举推动各类货运、市政车辆新能源替代。2021年起,先后多部门联合出台专项方案,对燃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城市配送货车给予补贴;2024年出台纯电重型卡车补贴政策,覆盖牵引车、自卸车、搅拌车、环卫车等车型;2025年底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政策,支持非营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

我市大力推进3+2”特种车辆新能源替代,截至目前,全市巡游出租车11875辆、公交车5218辆全部实现新能源化;新增新能源轻型物流车辆50330新能源环卫车818辆(重型)新能源渣土车1509新能源水泥罐车2031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在中心城区行驶的新能源轻型物流车辆占比达到50%以上。

(四)政策体系优化与治理成效

完善法规政策,强化路权引导。一是修订《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四环以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三环内禁行国五及以下柴油货车”,目前文件已印发待向社会公布后实施。二是持续推进绿色物流区划定,经与公安交管部门、属地政府、物流协会等相关单位现场对接、沟通,走访用车大户等实地调研论证,第一批设置8个、第二批设置9个“绿色物流区”总面积50余平方公里,有力助推了新能源车辆推广和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及时制定了《关于暂停(恢复)采信排放检验机构网络结果内部工作流程(试行)》《企业门禁系统问题须知》。四是实施郑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闭环管理制度,与交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202411月正式施行。

通过移动源各项管控措施落实,2025年度我市重点行业运输总量5843.08万吨,其中清洁运输量为5369.05万吨,占比达91.80%,较2024年提高13.7%2024111日以来火电行业煤炭清洁运输比例基本达到100%2025年度全市氮氧化物浓度24.6微克/立方米,在168城市倒排第56,同比2024年下降2.0%。全市已淘汰或注销轻、中、重型载货车辆4028辆,实现NOx减排量2002吨、VOCs减排量848吨,较2024度减排量分别增加138.56%27.11%

二、建立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建议一)

您提出的建立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减轻物流企业合规压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运输保障的建议,我们将逐步推进落实。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管控。积极与交通、工信等部门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绿色物流区划定工作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在保障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实际运营情况,动态调整车辆管控要求,确保管控政策科学合理、精准适配。二是规范环保门禁系统安装的判定标准。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2020年修订版)》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要求,确定环保门禁系统安装的判定标准,减轻工业企业合规压力。三是强化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防控保障。针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高发特点,提前与相关企业沟通对接,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摸排企业运输需求、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解决车辆通行难题,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运输有序,最大限度降低管控政策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行业健康发展双赢。

三、细化管控标准,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限行政策(建议二)

您提出的推行分类管控、细化限行标准、建立车辆“黑白名单”管理机制的建议,符合我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要求,我们予以采纳并细化落实举措。

一是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我市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控要求,根据绩效评级标准对重点行业企业采取差异化管控策略:针对绩效A级企业、绩效B级、C级企业以及绩效D级企业,根据预警等级分行业、绩效级别进行道路运输管控,确保管控精准有效。二是优化车辆管控细节。明确车辆豁免管控范围,对涉及民生保障、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实行豁免管控,确保相关物资运输畅通;同时,强化车辆排放监管,对路检路查或入户抽测中发现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加大重点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形成精准管控、奖惩分明的良好格局。

四、对绿色物流区以外地区的物流企业不强制安装门禁(建议三)

您提出的绿色物流区以外地区不强制安装环保门禁、完善运维保障、降低企业成本的建议,认真研究,结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企业门禁安装管控要求,优化相关工作举措。

一是明确环保门禁系统安装要求。严格界定环保门禁系统强制安装范围,落实生态环境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环保门禁安装管理要求,对国家39个重点行业企业要求安装环保门禁系统,对省12+1个重点行业运输量大于150t/天或载货车辆频次大于10辆次/天的企业要求安装环保门禁系统。二是完善运维保障与扶持政策。对有安装意愿但运维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第三方运维企业做好门禁系统调试、维护工作,降低企业运维成本。同时,明确政府部门对环保门禁系统的监管责任,建立7×24小时”运维响应机制,及时反馈门禁联网情况,设立企业问题反馈专线,快速与第三方运维企业对接门禁运维问题。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坚决杜绝“选择性监管”,保障所有合规物流企业的公平竞争权益。

五、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建议四)

您提出的健全机动车排放召回机制、实施全域通行闭环管控、推动部门数据共享的建议,契合我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我们将结合相关政策要求扎实推进。

一是健全机动车I/M管理机制。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维修管理制度,对检测机构筛查出的排放超标车辆,要求到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正规维修机构整改维修,维修完成后必须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上路行驶,杜绝超标车辆带病运行。二是强化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和黑烟车监测管理,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排放不达标车辆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从严查处超标排放行为。三是推动部门数据共享。依托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数据平台,推动各平台实现超标排放车辆信息及时互通,整合车辆登记、尾气检测、路面执法、高速通行等数据,持续提升移动源污染治理效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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