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完善制度体系,筑牢公平竞争法治根基”建议的答复
一是细化配套制度规则,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平等待遇。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遵循,持续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体系,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法制审核各类行政文件,编制公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试行)》,健全市场准入、行政检查等核心规则。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全系统专题培训、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清单之外的显性和隐性壁垒进行拉网式排查与清除,建立常态化的监测与投诉响应机制,确保“一张清单”管到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切实做到“非禁即入”。
二是规范执法裁量基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坚持过罚相当、无过错不处罚原则,指导基层规范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坚决遏制“小过重罚”“选择性执法”,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健全政策稳定机制,保障企业合理经营预期。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把政策出台关口,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动态管理机制,统一执法标准与尺度,维护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依法保护企业基于政策承诺形成的合理预期,稳定市场主体经营信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政策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关于对“规范执法监管,提升法治实施精准效能”建议的答复
一是推行精准监管模式,落实“无事不扰、有事管好”。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信用”深度融合,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高风险企业精准监管,2025年,我市差异化监管应用率达91.19%,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松绑;创新“产业链+监管”模式,避免“一刀切”执法,着力提升监管精准度与实效性。
二是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推行柔性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涉企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强化案件法制审核与案卷评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力推广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严控涉企检查频次,落实扫码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塑造公正文明执法风貌。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持续组织执法稽查“云课堂”,以典型案例为指引,树立“同案同罚”标尺,提升执法公平公正性。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乱收费、乱罚款、摊派等问题开展线索排查与专项治理,主动接受监督,持续净化执法生态,树立规范、文明、清廉的执法形象。
四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精准靶向发力。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企业靶向监管,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对D类企业大幅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创新执法监管模式,着力解决“多头检查、重复干扰”等问题,努力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温度,全力营造“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监管环境。
三、关于对“强化司法保障,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建议的答复
一是优化绿色服务,提升司法效率。对涉企纠纷、买卖合同等纠纷遵循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的原则,安排专人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审核、立案、调解等“一窗通办”服务,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分案、快速调解,强化司法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是强化破产审判,助力企业纾困出清。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与出清功能,2025年,审结破产案件294件,化解债务153.94亿元,帮助17家企业走出困境。制定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简化、细化小微企业破产审查、审理流程,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助力市场主体良性循环。
三是设立巡回法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中原科技城和中原医学科学城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对上述园区内相关知识产权类侵权纠纷、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常态化司法服务,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延伸功能,为园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四是深化诉源治理,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创新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形成以党委高位统筹为中心、街道行业两个维度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加强法院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之间的协同联动,健全“法院+工商联”等诉调对接模式,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参与调解,对诉至法院的涉企纠纷强化引导分流力度,力争将涉企案件引导至综治中心、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等优先化解。2023年—2025年,我市诉前调解接收案件509150件,结案506868件,成功化解310506件,调解成功率为61.26%。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推进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关于对“优化服务供给,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议的答复
一是搭建沟通平台,畅通政企互动渠道。聚焦精准监督、深度体验、智囊赋能三大维度,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官、顾问团“三支队伍”,建立健全营商环境“三支队伍”常态化、系统化工作机制,实现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2025年,通过监督员“问计问需”、体验官“第一视角”体验,累计收集意见58条、体验报告16份;积极开展法治护航行动,市工商联联合市公安局等政法部门创新构建“五位一体”涉企沟通联系机制,搭建“法企”面对面平台,开展“检察护企”“警企联动”等活动。通过联合走访企业,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聘请民营企业家为亲清联络员等,听取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的司法诉求,及时回应民企关切。
二是延伸服务触角,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暨代表委员联络专项活动,以法治讲堂为核心载体,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电话联络等方式,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解决企业难题;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走访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企事业单位73家,围绕企业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知识宣讲与风险提示。2025年,全市法院共组织30余场专题宣讲,覆盖企业员工超千人;征集涉企典型案例40余篇,涵盖产权保护、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领域,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明确指引。
三是健全修复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事前警示、事中容错、事后修复的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推行“四书同达”信用告知服务,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实现跨部门、跨平台同步修复,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及时办理信用修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权利;完善信用修复全链条机制,在执法决定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实现“信用中国(郑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搭建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更优服务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挚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