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统筹引领、争创国家‘获得电力’一流城市试点、助力郑州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高位协调机制,形成协同工作合力
电力营商环境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环节,亟须高位统筹、协同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工信局、资源规划局、城建局、城管局、郑州供电公司等单位,根据《郑州市电力接入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郑发改能源〔2022〕261号文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建立联席推进机制,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及时会商解决办电接入、电网建设、供电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高品质用电需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机制保障,夯实电力保障基础
强化电源供给保障,谋划推动抽蓄电站项目建设,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2024年3月已全面开工建设,荥阳环翠峪、登封大熊山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规划实施项目,新郑观音寺抽蓄电站作为国家抽蓄规划储备项目,正在积极申报调整为国家规划实施项目。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布局,推动新能源项目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同时谋划了登封何家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推进电网重点项目在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施工许可等审批。由市电力主管部门开展用电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隐患台账,督促限期整改,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家、省关于新型储能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电力供需实际、电网结构和“双碳”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储能项目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加快登封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建成一批用户侧储能和电网侧独立储能等项目,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应急备用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尽快落实储能电价政策,完善容量电价机制,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动力,促成储能项目尽早落地。
三、聚焦“三类小区”居民诉求,加强民生用电保障
“三类小区”用电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民生用电保障,事关民生福祉和城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由市房管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居民小区用电设施日常巡查、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部署,配合推进“三类小区”用电设施规范化改造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提升居民小区用电服务保障水平。整合政策性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相关政策资源,对具备条件的小区优先推进电网直接供电改造,对临时用电小区加快推进正式用电设施建设,对弃管小区明确管护主体、完善用电设施。
四、加强党建引领,提升网格化治理效能
将党建优势与数字治理有机结合,具有很强的创新性。深化网格电力服务,将电力服务纳入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体系,对网格内反映的用电问题,及时响应、限时处置完毕。开展网格电力服务培训,推动电力服务下沉,提升为民服务精准度和效能。积极搭建电力数据与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整合电子证照、工程建设项目等相关数据,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复用”。鼓励和支持供电企业依托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对工业企业,特别是园区内企业的精准服务能力。
五、构建低碳能源生态,助力用电绿色化转型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和相关技术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降低用电消耗。鼓励工业、商业等重点用能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逐步提升绿电在能源终端消费中的比例,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由市工信局研究制定《郑州市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打造新型工业化示范中心,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落实《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精简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用电报装资料,推行“容缺办理”,持续推进居民充电设施建设,助力低碳出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构建“源网共建”工作机制,常态化畅通发改、供电、光伏企业三方联系沟通渠道,聚焦光伏消纳调节、过电压防治、反向重过载治理等焦点问题,凝聚行业共识、形成攻坚合力,保障源网协同有序发展。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