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6-00078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人大建议
  • 2026-08-13
  • 2026-08-13
关于旅游开发和景观设置一定要尊重当地历史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7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潘伟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旅游开发和景观设置一定要尊重当地历史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开发、景观价值提炼、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与精准建言。您的建议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契合省委关于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的工作部署,立足郑州作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核心承载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直击古镇开发中守正不足、创新失度的突出问题,兼具法理依据、历史考量与现实针对性,对我们规范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提升文旅发展质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关于“以立法严格规范有清晰历史记载的古镇开发,守正基础上合理化创新”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们将会把您的建议郑重提交市人大材料组和市文物局。积极呼吁坚持以法治护航、守正为先作为古镇开发的根本遵循,加快完善制度体系与监管机制。一是推进地方立法完善,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推动制定《郑州市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开发管理办法》,明确有清晰历史记载古镇的开发边界、规制标准、风貌管控要求,刚性规定景区建筑风貌、空间格局、功能布局必须与历史史实、行政层级、文化遗存高度契合,严禁脱离历史背景的过度打造、违规复建,确保文化古城修复以现存历史遗产为核心,按特定历史时期建筑特征精准复原。二是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将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纳入古镇开发规划审批前置条件,对历史脉络清晰、国保单位集中的区域,实行历史遗存保护优先、开发建设服从保护的原则,严格审核建筑体量、形制、规制,杜绝超历史层级、超文化定位的景观建设,避免时空错乱、文脉割裂。三是健全全过程监管,建立文物、文旅、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联合评审机制,对古镇开发项目实行方案预审、施工巡检、验收复核全流程管控,对违背历史事实、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依法依规叫停整改,确保创新始终在尊重历史、保护遗产的框架内推进。

二、关于“景区建筑风貌创新须助力提升历史地位,高档景区避开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们坚决落实您提出的守正为基、创新赋能准则,统筹历史保护与文旅发展,优化空间布局与项目导向。一是锚定创新正确方向,明确古镇景区建筑风貌创新必须服务于彰显历史价值、提升文化地位,围绕历史遗存、文化IP、地域特色做文章,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活化历史文化,杜绝以创新之名冲淡、弱化核心文化遗产价值。针对以利用国保省保类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我们将积极协调市文物局,实行专家论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行业、各方意见,推动周边景观与遗产本体有机融合,打造以真实为核心的文化展示场景,让伏羲文化、黄帝文化、千年古县等历史标识,通过创新成为历史文化的放大器,充分展示郑州深厚的历史文化,达到可感知、可触摸、可体验、可研学的新的体验场景。二是优化文旅空间布局,严格区分历史文化保护核心区、风貌协调区、文旅拓展区,对历史脉络清晰、文化遗存富集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严控大体量、高规制、商业化过度的新建景区项目,引导高端文旅项目、新业态场景向非历史核心区布局,避免对原有古代遗存的历史文化价值造成冲击。三是深化守正创新融合,立足郑州古都底蕴与中原文化特色,推动古镇开发与文物活化、非遗传承、研学体验深度结合,打造“保护、传承、利用”良性循环的文旅样板,既守住历史根脉,又激发文化活力,助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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