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闫培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待遇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保健中心,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郑聚英才计划”,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2023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4〕19号),市卫健委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联合制定《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实施办法》(郑卫〔2024〕2号),积极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政策,为在郑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我市持续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965个,签约医生7109人,签约居民923.31万人,签约率达70%以上;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150.44万份。通过“郑好办”APP,向市民开放健康档案查询、预约诊疗等便民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健康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字化支撑。
市卫健委始终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持续跟踪调研,积极寻求政策突破。2026年10月我市将出台新人才政策,市卫健委以此为突破口,结合您所提建议,拟对《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作为全市人才政策的配套细则,在原有服务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群体。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将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医疗保障服务的回复。2026年,市卫健委重新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实施办法,将全市在编在册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范围,市卫健委、市卫生健康保健中心负责为其办理优诊卡,待遇与C类、D类高层次人才保持一致,享受定点医院绿色通道、健康档案、服务专员、建立健康档案等医疗保健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将为新增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健康信息,并根据实际健康需求,为有需要的人员协调配备家庭保健医生,提供上门巡诊、健康保健服务。同时,建立高层次人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机制,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主动性,加强健康管理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在编在册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约1500人(具体数据以市人社局核定为准)。市卫健委将同步增加定点医院服务专员配置,确保服务覆盖可及,新增保健对象享受不低于原有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水平。
根据我市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干部医疗保健对象均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认定,并提供相应正式文件,市卫生健康保健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保健对象医疗待遇。
(二)关于紧缺人才医疗保障待遇的回复。根据“郑聚英才计划”精神,对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子女自愿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实现应保尽保。配偶、子女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登记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身份认定当年不计入断保年限,确保待遇连续顺畅。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不超过45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骨干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可申报卓越工程师(第十七条),入选郑州市卓越工程师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郑州市D类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待遇(第二十条),可享受定点医院绿色通道、健康档案、服务专员等医疗保健服务。
(三)关于紧缺人才医保自付部分补贴的回复。针对您提出的“为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人才提供门诊与住院自付部分补贴”的建议,根据市医保局答复意见及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相关要求,目前暂无法落实。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人才属于特定职业身份群体,若专门为该群体制定门诊与住院自付部分补贴政策,不符合国家待遇清单制度中公平普惠、禁止地方自行增设特殊人群待遇的要求,因此暂不能单独出台相关补贴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2026年10月新人才政策出台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牵头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实施办法,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卓越工程师、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等人才医疗保障服务。二是建立健全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保障服务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听取代表和人才群体意见。三是会同市医保局持续落实高层次人才、卓越工程师配偶及子女参保财政补助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待遇连续。四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专家预约、健康管理等服务体验,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健康数据的动态更新,让家庭医生成为健康的“守门人”。五是加强定点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增加保健服务专员配置,确保新增保障对象享受不低于原有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和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