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6-00061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6-06-16
  • 2026-06-16
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2026)424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时花层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互认机制,夯实政策基础。一是制定《郑州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和《郑州市“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互认原则,确定了“全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之间,应认尽认;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原则上应予认可”的互认范围,为医检互认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多部门协同推进,由市卫健委牵头,联合市委智慧城市运行办公室、市医保局等部门,在政策支持、医保支付等方面形成合力,为互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网络支持。三是成立市级医检互认工作专班,组建14个技术指导组,对医疗机构医检互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确保互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强化质量控制,保障互认安全。一是印发《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检查检验科室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将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的核心指标。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参加室间质评,不断提升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三是依托郑州市临床检验中心和医学影像质控中心,开展专项培训,提升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加强业务指导,对医疗机构的设备、试剂、操作规范等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检查检验流程和结果符合标准。

(三)完善信息支撑,实现数据共享。在全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线下互认的基础上,建成郑州市数字影像结果互认平台,数据信息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共同构建省、市一体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实现全省不同医院间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的实时调阅和互认。医生可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看患者近期检查检验结果,并通过弹窗提示、逻辑校验等功能,避免重复检查。

(四)拓展互认范围,提升社会认知。积极落实“鲁豫互认”和“陕甘青宁新晋蒙豫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省互认”,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接入医检互认平台,逐步扩大覆盖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院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医检互认政策,在医疗机构门诊大厅、住院部和医生诊室等醒目位置公示互认项目清单,提高患者对互认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实惠和便利。

二、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4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互认平台,另拓展40家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同步接入,全市开展线上互认的医疗机构达85家;组织医疗机构立足临床实际,向省卫健委推荐了3批次新增互认项目,目前全市互认项目已达330项,提前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底前互认项目超200项、2026年底前超300项的目标要求。累计完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00余万次,为患者节约就医费用约6.3亿元,有效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督导。对医疗机构互认工作进行月通报,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检互认。二是严格质量把控。依托市临床检验中心和影像质控中心,定期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确保检查检验流程和结果符合工作标准。三是逐步扩大覆盖面。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接入医检互认平台,拓展医检互认范围。四是优化平台功能。持续完善医检互认平台功能,提升平台数据传输效率与稳定性,为临床医生提供更精准、便捷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互认结果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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