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樊伟松代表: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物业监督管理评价机制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近年来,郑州市始终将完善物业监督管理评价机制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数字赋能、开展专项整治等多措并举,着力构建起权责清晰、标准明确、动态监管、奖惩分明的物业监督管理新格局。
一、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
我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依据《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评价指标涵盖基础管理、合同履约、投诉处理、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
在具体实施中,依托“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动态采集与自动评分。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在评优评先、项目承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信用等级较差、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采取约谈警示、重点监管、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措施,形成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循环。
二、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透明
我市开发建设的“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了对物业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监管。平台集成了企业信息备案、服务合同备案、收费标准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投诉处理反馈等模块,市、区、街道三级监管部门可实时查看辖区内各小区的物业服务动态。
特别是针对业主最为关心的公共收益问题,平台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定期上传电梯广告、停车收费等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接受业主监督。目前,平台已覆盖全市大部分住宅小区,累计归集各类数据超过200万条,为精准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建立多元评价机制,扩大业主参与度
我市高度重视业主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在信用评价体系中,业主满意度调查结果占较高权重,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专项检查整治,压实企业责任
我市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服务履约、安全生产、设施维护、收费公示等方面。
2025年3月启动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电梯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关键指标实现突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监督检查小区6376次,发现问题6398个,推动整改问题6387个。最突出的成果体现在公共收益规范上,指导4374个小区公示收益,规范金额达1.14亿元,清缴追回724万元,体量和占比均居全省首位。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获批1749台,已完成绝大部分招标,进度全省领先。二是治理基础有效夯实。开发运行郑州市智慧物业平台,目前已覆盖超7436个小区,物业企业1153家,乡镇(街道)174个,村庄(社区 )1586个,业主委员会196个,物业管理委员会829个,实现了信息底数“一网清”、公共收益“一网管”。三是高压态势初步形成。市、区两级联动,公开曝光问题小区和企业39个,表彰先进34个;市级约谈企业21家物业服务企业,现场督导上访较多项目4个,约谈上访较多物业企业12家。管城区向城市管理、消防等执法部门移交163件;金水区、新郑市协同执法部门处罚物业企业两家;荥阳市、登封市、金水区向纪检委移交线索4个,政务处分2人;新郑市向纪检委移交线索7条,向行政执法部门移交3件,处罚金额3.05万元,纪委移交线索四条,目前街道办事处四名同志正在接受纪委调查,释放了“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处置效率
我市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物业投诉处理机制,设立物业服务投诉热线,对群众投诉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回访评价”的闭环管理模式。
发扬新时代枫桥党建工作经验,落实《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搭建市、区、街道“三位一体”的物业矛盾调处平台,及时受理群众物业投诉,就地化解物业矛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继续完善物业监督管理评价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修订完善《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二是深化智慧物业平台应用,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监管精准性;三是扩大业主评价覆盖面,推动形成“业主评价—部门监管—企业改进”的良性互动;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