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6-00117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6-09-09
  • 2026-09-11
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26〕13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马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聚焦民生痛点,分析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9年承担此项工作以来,我局始终秉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的工作理念,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持续推进。目前,全市15个开发区、区县(市)已全面开展加装电梯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全域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既有住宅累计加装电梯1571部,其中建成电梯1303部,加装总量居全省首位。市内五区累计发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3200余万元,惠及468个单元、6500户家庭近2万居民;307户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1641.06万元用于电梯加装。全市加梯工作已惠及近600个小区、2.2万余户家庭,帮助6.6万余名居民告别“爬楼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关于充分发掘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加梯工作的建议

您提出的发挥基层力量协调服务、设立过渡联系人等建议,与我市工作方向高度契合。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培育楼栋“牵头人”。鼓励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织,从热心公益、闲时间多、沟通能力强的居民中选任楼栋长或牵头人,组建“加梯自治小组”。通过面对面协商、召开业主会、协调推进会、入户征询意见、观摩建成电梯项目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从业主顾虑出发商讨解决问题,分类开展工作,促进邻里换位思考,互相理解,达成共识。指导各加梯楼栋成立攻坚小组,通过专题培训让骨干成员熟练掌握加梯政策流程,精准开展意见征询工作。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协调机制。形成“业主自主协商为主、物业基层调解为辅、社会调解组织参与、职能部门主动服务”的多层次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和前期,最大程度提高加装电梯成功率。组织“加梯议事会”,把协商会开到单元楼下,针对居民顾虑逐项梳理化解,通过法治宣传和矛盾调解,帮助居民寻找“共赢点”。

三是探索低楼层住户补偿机制。针对一、二楼业主的合理诉求,指导加梯业主在协商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给予适当补偿,如免费建设阳光房、代为交纳物业费、更换隔音窗户、给予货币补偿或约定电梯广告收入归其所有等,消除其抵触和敌对情绪,争取其对加装电梯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也提出补偿指导性意见:第一层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加装电梯总费用的6%,第二层为第一层的一半,供业主协商时参考。

三、关于审批流程复杂居民自主申请推进阻力大的建议

您提出的设立专门窗口、简化审批流程等建议,正是我市“放管服”改革的重点方向:

一是实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我市明确加装电梯项目由各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规划、市场监管、城建、城管及管线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开通加梯“绿色通道”。目前,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阶段分别仅需半天即可完成,单部电梯审批约半小时,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跑腿”负担。

二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借鉴其他地市经验,我们建议各开发区、区县(市)在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设立加梯专门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积极推进线上审批平台建设,推动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加梯办还建立了加梯企业名录库,申请人可从名录中选择或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市、区县(市)两级加梯办还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审批时限、部门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四、关于财政补助对象不精准的建议

您提出的补贴应惠民、增加政策弹性等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后说明如下:

一是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目前我市各开发区、区县(市)补贴标准为:登封市、经开区每部最高补10万元;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荥阳市、上街区最高补15万元;新郑市、巩义市、新密市、中牟县每部补15万元。补贴资金由各开发区、区县(市)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至加梯业主共同指定的账户,再由业主代表分配给各户,确保资金直达受益人。

二是“补贴后价格高于市场价”问题。经核查,个别企业为承揽项目提前垫资,导致部分补贴拨付至企业账户,造成误解。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加强加梯市场监管,发布加梯价格参考信息,引导业主货比三家、自主选择。同时,坚持“补贴项目与补贴居民相结合”原则,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关于完善相关政策解决融资问题的建议

您提出的融资难题,我市已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

一是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将提取公积金时间从“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提前至“取得联合审查会议纪要后”,有效缓解业主前期资金压力。目前全市已有307户业主提取公积金1641万元用于电梯加装。

二是推出“加梯贷”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专项信贷支持,如由电梯企业担保,银行向资金困难业主提供5万元以内小额贷款,正常利率分三年还清。

三是管线迁移费用政府统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所有管线集中迁改或由财政统一向管线单位结算,切实减轻部分加梯居民负担。

四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模式,积极推行“共享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区县(市)将加装电梯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五是提供出资比例参考。借鉴上海、杭州等地经验,我市提出了加梯出资参考系数建议:以三楼为基准(系数1),四楼1.2、五楼1.4、六楼1.6依次递增;如二楼参与出资,系数为0.5,供业主协商时参考。  

尊敬的马玲代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关键小事”,更是“民生大事”。我们将努力践行“人民至上”思想,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呼声,不断完善优化加梯工作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真正实现从硬件设施升级到居民生活质量整体提升,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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