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6-00216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6-12-20
  • 2016-12-20
郑州市教育局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成立

5月12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举行法律咨询专家聘请仪式,9位法律人士受聘成为郑州市教育局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首届委员。市教育局领导李陶然、张大龙出席本次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2014年10月,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若干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5年起,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从2015年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各学校都要建立并实行常年法律顾问制度;郑州市教育局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7人,一届任期为3年。市教育局聘请1名律师为法律顾问,聘期为三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还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以规范和加强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陶然表示,成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将有利于推进市教育局的法治建设,提升市教育局的行政决策水平,增强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郑州市教育局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成立后,将不定期对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校长、教师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并将对我市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对教育行政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规章制度等职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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