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6-00250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建议
  • 2016-06-23
  • 2016-06-24
关于积极打造产业名片助推国际商都建设的建议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会议第B(2016)08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玉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积极打造产业名片助推国际商都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对你建议中的第一条答复如下:

郑州是河南乃至中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节点城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郑州市出台了《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郑政[2013]17号)、《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30号)和《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实施细则》(郑科[2016]37号),重点在科技项目、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研发费补贴等方面制定了激励措施。通过大力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培育科技型企业、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型企业发展,培育了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涌现了如“郑州宇通”、“郑州煤机”、“中铁装备”、“超硬材料”、“速冻食品”等产业明星和特色产业名片。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全面推进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先试一批重大政策措施,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融资、科技人才激励等制度瓶颈,着力发展创业孵化、技术培训等一系列科技服务业态,加快培育高技术人才和创业人才,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把郑州打造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土,为打造产业明星、产品名牌和特色产业名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了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打造产业明星。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科技人员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培植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新生力量,形成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塔形梯队发展结构。

2.实施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行动计划。高标准建设20个创新创业综合体,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创业培育、创新研发、科技服务、人才集聚和生活服务的集约功能。创新创业综合体纳入政府要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服务创新创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建设创新创业综合体。加强创新创业综合体的运营管理和外延服务,建立对创新创业综合体的监督考评机制。

3.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实施“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组织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创新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加快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完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实行积极的激励政策措施。

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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