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7-00216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建议
  • 2017-08-04
  • 2017-08-04
关于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的建议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17)41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忆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的建议收悉。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区域政府部门或产业园区积极组织投资机构、企业、投资人参与天使投资”的建议

为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和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通过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到郑州市创新创业,我们已经实施或正在谋划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拟出资1亿元参股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力推动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外地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移转化,支持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目前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的遴选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好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设立,鼓励社会资本支持我市的创新创业活动,目前已完成基金管理人招募工作。三是积极筹划郑州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工作,计划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目前正在研究基本的基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采用科技保险(由政府补贴保费)等形式,支持鼓励天使投资。”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支持鼓励天使投资,一方面将科技贷款保险费用补贴纳入《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补助范围,鼓励贷款企业通过购买保险的形式进行融资增信;另一方面积极与保险公司对接,共同探索研究采用科技保险形式,支持鼓励天使投资,我局将积极配合好保险公司向上级保险机构反映创新内容,争取获得上级保险机构的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

 

                           2017年8月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条财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王寒松、金洁         联系电话:0371-67180672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寄    送:高新区人大代表工委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