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7-00217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建议
  • 2017-08-04
  • 2017-08-04
关于盘活高校闲置资源支持创新创业的建议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17)15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苏建设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高校闲置资源支持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根据市委督查室建议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分头答复的要求,我局现结合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近年来,我市愈加注重培育和发掘驻郑高校的创新潜力,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驻郑高校创新创业。

一、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为促进科技开放合作,支持驻郑高校参与国际交流合作,2014年9月,我局出台了《郑州市国家科技合作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2016年8月,我市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高校对外合作建设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发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对审核认定的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同时对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促成的国际技术交易按额度的10%进行补助,单个机构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科技园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和科技成果产业基地,给予一定奖补;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欧盟“地平线2020”等多边科技合作计划。自2016年以来,已支持3家依托高校组建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累计支持300万元。

二、引导高校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创新创业

为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老旧校舍和自身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的优势资源,鼓励高校院所开展创新创业活动,2015年,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对利用老校区校舍等存量房产资源改建扩建孵化器的,由所在县 ( 市、区)按照改建扩建孵化面积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孵化器最高200万元。通过政策支持,充分利用高校院所院内或校院周边的存量土地、楼宇等资源进行建设,目前郑州大学利用校区楼宇组建了郑州大学科技园、中原工学院利用校区楼宇组建了众创空间、黄河科技大学利用校区楼宇组建了孵化器,盘活了闲置资源,推动了高校更好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三、推动高校搭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

为推动驻郑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给在校大学生及教师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经费补贴;对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市区政府每年按其税收贡献给予奖励支持;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税收减免政策。目前依托高校已组建了郑州大学大学科技园、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黄河科技学院大学科技园等多类创新创业载体,并给予财政资金、房租补贴等支持政策。

四、鼓励高校申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驻郑高校院所依托优势学科,组建国家实验室,组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目前我市拟重点支持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依托国家重点学科优势,围绕信息技术领域,申建国家实验室,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足额经费扶持,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对新获批申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的高校,除按国家、省规定支持外,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鼓励我市高校高校院所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多层次、多类别的科研创新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目前我市已依托高校院所建立了盾构及掘进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钎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累计拨付科技专项资金2000万元;组织认定了149家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累计拨付科技专项资金2910万元;组建注册了7家新型研发机构,已累计拨付财政经费近1亿元。通过积极主动搭建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了郑州市自主创新能力。

今后,我局将继续多措并举,加大支持驻郑高校创新创业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引导高校充分利用现有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二是促进高校对外交流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三是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高校组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四是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支持链,细化措施,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通过充分发挥驻郑高校的科技创新潜力,为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科技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并将您的建议更好的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

 

                           2017年8月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院校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郑毅                 联系电话:0371-67174566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寄    送:二七区人大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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