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7-00107
  • 郑州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17-08-20
  • 2017-08-20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169号建议的答复

张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农村集中建立托老养老中心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老年人有110多万,农村老年人50多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近一半,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困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民生大问题,我市从完善农村老年人救助政策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入手,从养老资金和养老设施两个方面,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2013年中央启动专项福彩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2013—2015年)实施后,2014年我市将示范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列入为民办理“十大实事”,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市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村组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托村组(楼院),按照就近设置、方便老人、功能实用、自愿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房屋和场所,新建或改扩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了娱乐、健康器材和活动、生活服务设施,使农村社区老年人就近享受到日托、就餐、娱乐、康复等服务,也可以此为平台,增加服务功能,为农村有需要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通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我们统一了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标准和服务功能。对每一个符合标准的农村幸福院示范点,我市在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奖补3万元的基础上,每个再给予5万元奖补,通过示范点建设,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中心760个,设置托老床位7000多张。

二是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近年来,我市依托“温暖工程”和“霞光计划”,不断加大对乡镇敬老院建设的资金投入,全面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全市共建设敬老院75所,床位6460余张,入住2946人,入住率45.8%。同时,积极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和星级评定,有30所敬老院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登记率38.4%;有8所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定为“星级敬老院”;在加强敬老院自身建设的同时,我市积极推进敬老院运营方式的改革,推进公办民营,敬老院在收住五保老人的同时,有条件的向社会开放,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困难的问题,目前我市已有10家敬老院采取公办民营的形式,面向社会开放。

三是加快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201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全国较早同时建立了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按照养老机构自建房屋、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数,分别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2000元的建设补贴;按照养老机构收住老人数,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城市农村统一补贴标准。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发放,极大的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农村申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高涨,2010年以来,我市乡镇的民办养老机构从无到有,已发展到目前的13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年人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梁国江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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