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7-00110
  • 郑州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17-08-20
  • 2017-08-20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98号建议的答复

郭光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管理

为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2014年,我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管理办法》,明确了设立许可条件和工作流程,细化并统一规范了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下放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权限,并规定许可机关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2016年,市民政局、市卫计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实施,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资源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许可机关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相关政策的出台,进一步简化了民办养老机构审批流程,规范了审批手续,加快了审批进度。

二、加大扶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免征或暂免征多种税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二是落实扶持政策。2010年开始,对养老机构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数,按每张床位3000元标准给予建设补贴,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补贴;养老机构每收住一个郑州市户籍的老人,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县(市、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配套。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建设补贴、床位补贴3000多万元,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三、强化培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指导意见》,引导中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高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鼓励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中专根据养老服务业需求安排专业课程,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目前,全市已设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基地12个。三是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全市3000名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2017年将对未取得资格的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四是鼓励医护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养老机构与院校的沟通联系,鼓励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学生,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促进了学生就业,提升了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五是在养老机构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保经费,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朱明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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