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7-00117
  • 郑州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17-08-20
  • 2017-08-20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273号建议的答复

张晓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城市社区用房,丰富居民社区生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7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郑办〔2015〕29号)明确提出了将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公共事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简称社区综合用房)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科学制定社区发展专项规划,与社区卫生、人口计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独立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开发单位(商)必须同时规划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用房或者按照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用房,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无偿提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不够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其社区综合用房必须按照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由国土、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开发单位(商)负责建设,无偿提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模式”的建议,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7号)和《郑州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郑政文〔2015〕143号),我市一直积极在探索,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到2018年,建成15个网络便民服务示范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主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办理,提供咨询、预约、代理代办和结果反馈服务。切实改善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管理运行效率,增强部门协同服务能力,提升居民群众使用率和满意度。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社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2017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王海强                  联系电话:67177068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