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7-00120
  • 郑州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17-08-20
  • 2017-08-20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10号建议的答复

马静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社区减负的问题,是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的工作。

1、2016年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基层证明清单制度方便群众办事的通知》(郑政〔2016〕35号),依法对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郑州市行政机关要求基层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并取消了35项基层证明。文件指明,建立基层证明清单制度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需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提供证明、属于基层组织职责范围且能够如实掌握情况的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实行目录管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基层组织没有职责或者无法证明的事项,对可以部门之间查询的实施部门协同办理,进一步清理繁文缛节,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文件明确要求,对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村 (社区)等基层组织要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取消或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村 (社区)等基层组织不再出具,也不得作为办  事的前置条件。

2、2016年7月,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委组织部转发了《河南省民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6〕144号),进一步解决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挂靠机构牌子多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水平。文件要求,一是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权责范围;二是认真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体系,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标一并纳入,一次性实施,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三是全面规范清理社区机构和挂牌,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对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原则上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四是规范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其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的,可盖章证明;五是大力整合社区信息网络,精简各部门建设和部署在社区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终端,部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不再单设服务终端或向社区延伸,已建成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要逐步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通过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统一采集各类基础信息,实现基层公共基础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优化整合面向居民的服务内容和流程,实现社区便民服务“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六是不断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扩大资金来源,拓展服务领域,规范购买服务程序,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激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活力,不断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社区减负力度,落实文件要求,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2017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王海强                  联系电话:67177068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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