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787/2017-00930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提案
  • 2017-10-19
  • 2017-10-19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263号提案的答复

敬的王永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刻不容缓的提案收悉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作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按照《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食安办201623)的安排,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五部门共同研讨工作方案,并制定印发了《郑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转发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郑政食安办201626号),为我市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勇于克难,为我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校园

教育部门作为教育的主管部门,在新学期开学初,提前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要求各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对开学初食堂、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的自查工作。要求全市学校食堂做到主要原材料定点采购、所有进货原料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堂要有完整的出入库、验货流程,有效杜绝了由于原材料不合格或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010年开始,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0389号),在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开展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将食堂划分为五个等级、三级以上为合格食堂、四级为需要整改的食堂、五级为立即关闭的食堂。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的硬件和管理水平。自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投入大量资金、下狠功夫按照省厅标准对食堂进行大力度整改。今年,郑州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4633万元,用于寄宿制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食堂设备购置等项目,同时要求县(市、区)按1:1比例进行资金配套。目前我市现有的427所中小学食堂,共评上“河南省一级食堂”187所、“河南省二级食堂”237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促进了我市中小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提高了中小学校食堂整体水平。

城管部门结合我市学校周边特点,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规划、准入、监管、规范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在校园周边划定一定路段作为经营点,不得跨区域、跨路段占道经营,并且定岗定人,专人巡查清理占道摊点。另外根据城区学校周边环境变化情况及季节因素,所有摊点设置每一年进行适当调整,并进行划线定位管理 

公安部门持续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问题的势头,总体情况稳中向好。落实“四个最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障校园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确保治安大局安全稳定。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公信力的高度出发,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击食品等领域违法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常抓不懈,以实实在在的战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盼。

食药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频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学校食堂,施行定期巡查制度,监管人员每月例行检查一遍,督促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紧绷食品安全底线不放松。同时,通过高频次检查,督促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执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中进行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排查和治理,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以辖区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各类学校校园及园周边1公里区域内食品经营单位作为监督检查为重点,明确检查对象、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学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并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着力加强对媒体报道的“五毛食品作为重点食品进行排查,检查食品店的卫生条件、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官质量,查看是否亮证(超范围)经营、进货台账是否完善、食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期或变质的食品等情况。确保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一是借力“双迎攻坚”,两小“小食品店、小餐饮店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郑州市双创工作(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再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销号制度;同时联合乡、街道办和社区网格人员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治理,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消除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行为。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郑州市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分二组对学校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检查 4月11日对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4月13日、28日对郑东新区、二七区暗访检查中依然发现无证经营现象分别下发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县(市、区)局通严格整改标准,不得走地过场、应付的情况发生,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落实日常监管职责,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市、县局,按照2017年度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要求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监管紧密相结合,每次检查要有监督检查记录并在经营单位留存上墙,便于下次检查时查看整改情况。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宣传进校园活动,自3月15日开始,郑州市局所辖14个县(市、区)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此期间,共发放宣传页23200余份,悬挂条幅85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了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掺假掺杂、“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购买“五毛食品”现象,同时引导师生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保障自身安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五是免费制作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亮证经营。市局设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模板,各县、区局免费为食品经营单位制作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员、健康证、食品安全制度、风险分级、监督检查记录等,便于我们日常检查;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全面推行网上培训,不断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诚信经营和合法经营意识。六是强化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显著位置公示“12331”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鼓励广大师生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在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通过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学校利用一周时间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长讲话、校报、板报、广播、电视台、校信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全市累计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传单560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学生把资料拿回家使家长也受到教育,学生家长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自觉监督、抵制食品销售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学生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了自身“免疫力”。

二、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管职责,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一)加强专项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食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多层次的管理,这就要求各个学校的食品卫生负责人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要不断提高食品卫生负责人的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在暑期对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的食品卫生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学校食品卫生负责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突发应急能力。

(二)狠抓日常管理,规范学生行为

要求各个学校成立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督查小组,出台相关规定,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在上下学时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学风检查,同时规范学生到校外购买周边小商小贩流动摊点售卖的食品的行为,形成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和家长进行反馈。

(三)以食堂等级量化为契机,加大食品安全监管

继续高度重视食堂等级量化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的硬件和管理水平。要求各学校以《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为标准,严格自查,逐项整改,并逐步增加资金投入、下狠功夫按照省厅标准对食堂进行大力度整改。促进了我市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提高我市学校食堂整体水平,保障全市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日常监管频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食药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日常检查力度,施行定期巡查制度,监管人员每月例行检查一遍,提醒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紧绷食品安全底线不放松。同时,通过高频次检查,督促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执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原材料购进、餐饮具消毒、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等情况,严查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食品及原料等行为,规范和整治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经营环境。

您的建议十分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性,我市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将不继提高。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支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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