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787/2017-00936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提案
  • 2017-10-19
  • 2017-10-19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41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师艳军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实施畜禽定点屠宰,保障畜禽肉品安全的提案收悉针对你的提案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畜禽屠宰状况,正如你在提案中所说的:“郑州市仅生猪实行了定点屠宰,禽类和牛、羊等还没有进行定点屠宰,由于畜禽现场屠宰,没有经过宰前检疫,给畜禽类肉食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20169月份,市食药监局按照《郑州市2016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要求,对我市生鲜羊肉进行了30批次的抽检,抽检结果8批次不合格(含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不合格率26.67%。由于问题严重,又申请追加了80批次生鲜羊肉专项监督抽检,羊肉类别包括山羊肉和绵羊肉,抽样区域和涉及羊肉的类别基本实现全覆盖,不合格生鲜羊肉共17批次(其中16批次含克伦特罗),不合格率20%。

针对发现的问题,全市食药监系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牛羊猪肉中“瘦肉精”及其他畜禽水产品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市场准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为重点环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一是积极开展畜禽及水产品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追根溯源。二是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履行义务情况逐条进行检查,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三是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等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畜禽水产品入场检验检测、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是否全部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是否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同时,为了确保郑州市肉类市场的质量安全,防止非法添加的肉类进入市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去年我局积极向市政府反映:建议农委在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设立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增加肉类的检测项目,以尽快扭转全市牛、羊肉质量安全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的议案建议:一是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呼吁地方人大加强对禽类及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的立法力度,以从根本上解决禽类及牛、羊肉私屠乱宰的现象;二是积极履行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职责,加大对生鲜畜禽及牛、羊肉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三是充分发挥专项监督抽检的作用,严厉打击经营畜禽肉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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