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787/2017-00939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提案
  • 2017-10-19
  • 2017-10-19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01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多建放心豆制品加工企业,确保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对豆制品加工行业的管理、引导和监督

一是高度重视。豆制品是广大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种类近年来,郑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均高度重视,特别是2015年10月我市完成食品监管机构改革以来,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始终把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认真履职尽责,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目标,组织了全市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全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准确掌握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管理情况。

二是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规范郑州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166月,市食药监局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郑食药监[2016]133号),要求对辖区内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拉网式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偏远的郊区农村。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安全。共检查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800多个,排查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内生产作坊57家(现场排查时, 19家作坊已关门),并责令小作坊加强卫生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三是加大抽检2016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抽检力度,并豆制品小作坊列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进行全覆盖抽检,发现问题依法处理。重点检验铅、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三氯蔗糖、合成着色剂、铝等食品安全项目,抽检豆制品135批次,快速检测豆制品1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关于大力建设一批放心豆制品加工单位,培育一批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

2013年,郑州市就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办(2013)15号),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为目标,以深化治理整顿,提高监管能力,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宣传教育为任务,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加强日常监管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坚持严格监管与服务企业并重,坚持危机应对与风险预防并重,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同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  "四大放心" 工程整治工作,开展"四大放心" 工程达标创优活动 ,重点开展馒头、面条、米制主食品、速冻食品、油条、豆制品等品种的行业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郑州市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完成后,市食药监局更是把豆制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努力,郑州市已经初步形成了郑州大标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张老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等一批豆制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行业整体呈现出健康快速的良好发展势头。

一是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2016年,市食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生产销售豆腐豆芽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局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餐饮服务单位、小作坊等豆腐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一是注重宣传,强化自律。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豆腐豆芽辨别常识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抗生素等化学药剂不能用于豆芽菜的生产,特别强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诚信经营。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组织全市食品流通监管人员对豆腐豆芽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加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日常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豆腐豆芽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要求豆腐豆芽销售者采购时,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三是在餐饮服务环节迅速部署检查,学校食堂是我局日常监管的一个重点环节,目前已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有较完善的进货台账,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保障原材料质量;同时具备规模的建筑工地食堂也制定了索证索票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43人次,检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豆腐豆芽生产经营单位1442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下发监督意见书30份。6月29日,大河报报道了“河南部分豆制品生产市场的乱象”后,我局组织中原区食药监局会同辖区行政执法局、办事处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出动执法人员30多名,突击检查了中原区秦岭路与棉纺路口的一处豆制品小作坊聚集区,依法取缔4家“黑作坊”。7月7日,郑州市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农委对辖区内南阳寨村的无证生产小作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当场查封两家无证生产小作坊,分别为豆芽生产小作坊和豆腐生产小作坊,当场扣押豆芽300公斤、黄豆(35公斤/袋)6袋、筛筐及豆浆机等生产工具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豆制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净化了市场。

二是加强豆制品行业扶持力度。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与省豆制品协会一起召开行业座谈会,征求广大的企业的意见建议,就如何发展,如何行业自律、市场如何规范展开积极讨论,形成了许多共识,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部分

意见建议已采纳并正在实施。同时,市食药监局正在以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努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争取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建设食品加工产业聚集园区;二是出台食品产业扶持政策;三是打造产业知名企业;四是营造食品产业交流平台。

 3至4月份,市食药监局与省豆制品协会分别在新郑市、

新密市召开了豆制品小作坊监管专题座谈会。现场观摩4家豆制品小作坊的生产情况,豆制品小作坊业主们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会上,市局闫荣魁局长强调: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管理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豆制品小作坊的生产秩序,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闫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安全意识,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生产行为;三是提升管理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并强调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有危机感,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好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座谈会的召开,为推行豆制品小作坊送货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对豆制品监管的调研工作。今年,市食药监局先后印发了郑州市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监管全面推进豆制品生产经营溯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给5个县区局布置了7项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课题研究任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工作

5月23日至26日,市局闫荣魁局长带队,有调研课题任务的县区局一行8人去西安市开展了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调研,通过调研,开拓了思路,学到了先进的方法和经验,收获很大,为我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操作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理论支持截止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操作规范的初稿已基本形成,正在进行论证阶段。

   三、关于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豆制品生产许可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省局要求的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标准,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一是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审核,要求现场审核时要对所有关键工序进行审核,重点是企业实际生产工艺与申请材料、执行标准的一致性二是不断提升审核水平,通过召开现场会议、培训审核人员、印发许可工作会议纪要等方式,努力做到审核标准统一、判定尺度统一三是加强证前证后抽查,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定期召开许可工作会议,对抽查结果进行点评四是积极开展风险交流,我们要求每个审核人员书面向市局生产处报告审核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审核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经验交流,提示风险。2016年共收到审核人员风险交流材料129份,为食品生产的证后监管针对性、科学性提供依据。

 、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豆制品等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一是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对豆制品等加工小作坊的全面整治,通过管生产、查流通,强化日常监管;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及时印发郑州市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持续开展对豆制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出台《豆制品等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小作坊必备条件,制定具体监管措施,提高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保障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

 五、建议

目前,全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建立了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议上级尽快修订出台《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由于《食品安全法》的修订、食品监管体制调整,质监部门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的废止,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制度目前处于断档状态二是职能交接虽然已经完成,但监管人员严重不足,造成日常监管工作无法保质保量完成。三是新划转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没有执法经验。四是经费、装备等硬件设施严重不足。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建议您就以上问题,多建议,多呼吁。

 

 

                               2017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