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保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国有景区等加入郑州旅游年卡景区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年卡发行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发行郑州旅游年卡不仅是市委、市政府的“旅游惠民工程”,也是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具体落实。我市于2016年10月30日正式发行了郑州旅游年卡,首批包含27家旅游年卡景区,从目前的情况看,发行旅游年卡受到了市民的热烈欢迎。
为增加郑州旅游年卡的含金量,我们在2015年确定23家景区参加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沟通协调,确定了2016年第一批参与旅游年卡的景区共27家,并与景区签订了合作协议。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2016年,我市部分国有景区,如黄河风景区、少林寺、嵩阳书院、中岳庙、太室山、绿博园和动物园等没有参加旅游年卡的发行工作。为推进这些景区加入旅游年卡,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6月27日下午,我局召开了郑州旅游年卡人大建议办理协调会。相关县(市)区旅游局和建议中您所提到的部分国有景区以及市民关注的热点景区,市人大建议案代表王联民参加了会议,市旅游局副局长胡家安主持了协调会。会议通报了我市人大代表对郑州旅游年卡工作建议的主要内容,郑州旅游年卡发行以来的销售、景区刷卡和首次返还款情况。市人大代表、年卡办与景区负责人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
从景区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这些景区仍不参与郑州旅游年卡。
一、黄河风景名胜区理由
1.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AAAA级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郑州市编办核定事业编制800人,其中200人为全供事业编制,600人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
2.景区旅游收入基本来源于门票收入。目前景区内索道、滑道、气垫船、电瓶车、餐饮、住宿等均属于自负盈亏且独立核算的经营公司。故除门票收入外基本没有其他旅游经营性收入。目前,景区因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超亿元,每年还款利息800多万元,还款压力较大,旅游经营连续出现亏损局面。 另外,根据景区客源统计分析,郑州客源市场收入占景区旅游收入的70%--80%,在加大惠民力度的同时会相应降低景区的经济效益,使景区面临更加严峻的经济困难,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景区于2015年4月与北京去哪网签订了景区年卡包票协议,协议有效期五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提前终止合同,景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较大。
4.2005年起景区就针对郑州市民推出了价格优惠的旅游年卡,游客持年卡可在有效期内不限次数游览景区。
5.2014年起正式参加了“锦绣江山”全国联合旅游年票。
此外,黄河风景名胜区目前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免票或优惠措施,使更多的游客和特定人群能享受到优惠待遇。近年来景区还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旅游惠民措施,如:中国旅游日、春节门票半价优惠;联合同程网开展“1元游景区”活动等,受到了游客的欢迎。
二、嵩管委理由
1.嵩山风景名胜区2016年也积极给予了参与,把观星台、永泰寺、会善寺3个景点首批加入到郑州市旅游年卡中,按照2017年6月21日郑州市旅游年卡景区返还公示显示,观星台返还资金0.0505万元。
2.2007年10月份以来嵩山风景名胜区针对登封籍市民推出了“嵩山旅游年票”,每张年票20元(不含少林寺常住院)。
3.2004年以来嵩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一直没有变动,处于低价运行阶段,5A级少林景区门票100元(全国最低),这也是对广大游客优惠。
4.景区门票分成负担任务重:(1)、少林景区门票100元(每张门票要给少林寺寺院30元)、每年给登封市文物部门500万元、中岳庙院500万元、武术馆240万元、群众占地租金近300万元;(2)、因少林景区拆迁,拆迁村民每人每年补偿3000元,共计近600万元;(3)、其它历史遗留问题补偿等款项都包含在门票收入中,压力大。
5.2009年与港中旅合作成立经营公司以来,门票政策的变动涉及基础协议,须由双方股东会给与决策。
三、绿博园理由
1.财政投入逐年减少,自我运营压力增大。
2.绿博园主要客源地为郑州市场。
3.绿博园二次消费内容少,自我造血功能不完善。
四、动物园理由
1.动物园是进行科学普及和宣传保护教育的场所,不属于旅游景点。
2.加入郑州市旅游年卡,会给市财政造成巨大经济负担等负面效应。
3.影响动物的生活环境,影响动物健康。
上述景区给出了不参加旅游年卡的理由。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推动此项工作。同时我们将主动上门沟通,争取有更多的景区参与旅游年卡的发行工作,提高旅游年卡的含金量、知名度,为全市市民提供更便捷、更实惠的服务。
2017年7月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旅游局 邮 编:450003
责任领导: 胡家安 责 任 人:邢晓岩
联 系 人: 邢晓岩 联系电话:56178767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 市人大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