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7-00214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7-10-23
  • 2017-10-23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基础教育国际化的议案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A(2017)1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基础教育国际化的议案”已经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该议案的回复工作,多次集中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研究议案的具体内容,领会议案的深刻意义,经局领导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进外籍教师方面,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文件精神,国家外国专家局已于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同时启用新的证件办理系统,旧系统将于2017年6月30日关停。

我局于2012年2月起,由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授权,在郑州市范围内实施市属中等以下教育机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外国专家证》办理试点工作。该项试点工作将于2017年6月30日正式截止。界时,对于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来郑工作,我局不再具有管理权限。

二、关于加强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培训方面,中央八项规定及关于党政机关出国境培训考察的有关制度实施以来,中央、省市对出国(境)考察、培训的审批管理进一步严格,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由地方归口上报,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统一实行计划管理;必须列入国家计划审批,批准计划后方能办理因公出国手续。由于出国(境)培训经费属于三公经费范畴,目前国家财政控制的非常严格,郑州市每年可用于因公出国培训经费为200万元,包含市本级财政全供单位人员参加国家或省级出国培训团组的经费。

作为全市出国(境)培训的管理部门,我局将根据我市学校教学科研的需求,与市教育局进行沟通,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申报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

三、你的议案是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秉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六型人社”的具体要求,加快服务型机关创建步伐,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优化郑州市引智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外籍教师和专家来郑工作,为我市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境外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7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项目管理处

联 系 人: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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