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7-00217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7-10-23
  • 2017-10-23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健全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17)003号建议的答复

王红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议”的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该建议的回复工作,多次集中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研究建议内容与建议,经局领导同意,现对涉及我局职责的议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编办等4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98号),要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建设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名称和标识、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信息化管理。同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此通知(郑政办〔2011〕72号),指定了新郑市为市内试点单位,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他县(市、区)各自确定1个试点乡镇(街道),并按照省定标准要求扎实推进。

2012年,新郑市被推荐成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试点单位。2013年,新密市、荥阳市被推荐成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试点单位。

新郑市乡镇项目于2013年完成改造并经验收,县级中心项目于2015年底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密市项目于2016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荥阳市县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2016年4月份投入使用;目前崔庙镇、刘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购买已完成,四个乡镇设备采购已招标完成,5月底对崔庙镇、刘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设备安装调试。高山镇因陇海路西延,建设地址正在选址;京城街道因地铁10号线出口在选址附近,待地铁10号线荥阳植物园站地铁口规划确定后即开工建设。下步,荥阳市人社局将督促高山镇、京城街道与相关部门对接,早日开工,争取年内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2014年,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下发了建设规范和通知。在郑州、鹤壁、新乡、濮阳、三门峡、济源6个省辖市内,开展了乡镇、街道和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接到省厅《关于开展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我市及时做了安排部署。经基层推荐和市局研究,在全市选择了11个乡镇、街道和产业集聚区作为试点单位,依照《河南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开展了先试先行,摸索总结了规范化建设经验。同年8月,为及时掌握我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情况,更好地推进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部署,组织开展了我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情况调查。

在2015年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完成市场统筹管理职能整合和“五统一”、“四分离”任务的基础上,2016年,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努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及编制、财政等部门支持,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工作。目前,已完成机构整合的县(市、区)有新密市、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4家单位,其中新密市于2001年8月、金水区于2001年10月、中原区于2014年6月、管城区于2016年5月分别完成了机构合并,市场统筹管理职能随机构合并完成整合;二七区于2011年5月核销郑州市二七区人才交流服务办公室时完成了职能整合,市场统筹管理职能随服务机构职能整合结束而完成整合;中牟县、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上街区、惠济区6家单位按省厅时限完成“五统一”,其中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上街区、惠济区5家单位实现了统一场所,登封市完成了市场统筹管理职能整合,统一交由就业促进科负责。

2017年3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河南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工作要点》,省人社厅起草了《关于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的修改意见。接到省厅通知后,我市及时转发了各县(市、区),征求了各县(市、区)人社局在2014年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已报送省人社厅。

二、我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基本办公场所不足。平台面积小,场所不独立,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和辅助场所,个别单位没有设置专项服务窗口。因城乡一体化建设原因,个别乡镇、办事处基层平台可能拆迁重建。

(二)人员不足。一是基层工作任务重,因拆迁等原因,部分单位工作人员被抽调到拆迁办,日常劳动保障任务需加班完成。二是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少,部分拆迁安置完毕的行政村没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不熟练,致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量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三是专职协管员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而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影响工作开展。

(三)经费紧张。2011年豫政办〔2011〕98号文件明确基层平台建设要坚持“六个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体制,我市除惠济区劳保所工作人员为区垂直管理外,其他乡(镇)、办或产业集聚区工作人员均为乡(镇)、办编制人员,经费由乡(镇)、办供给,除经八路办事处有一级财政实报实销外,普遍存在办公经费紧张现象。

(四)办公设施不足。个别单位办公设备老化。因经费不足,对照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服务设备配置标准普遍差距较大,购置触摸屏、社保卡读卡器、条形码扫描枪、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等服务设备困难。

三、我市关于便民服务的现行政策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6〕12号文件)规定,坚持市县统筹、上下一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网,推进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责、进驻事项、运行模式、服务制度、监督管理、考核奖惩“六统一”,构建“横向整合、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四级贯通、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建成“整合最彻底、事项最齐全、授权最充分、系统最智能、环境最优美、服务最高效”的全国一流政务资源集聚平台、信息交互集成平台、业务协调贯通平台、民智民意汇集平台、政府效能监督平台。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政务服务名称标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丰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运行。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整合乡(镇、街道办)计生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等职能整体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加强村 (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 “互联网 + 政务服务”和现有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的作用,开展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代办业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在 “便民服务站”开展免费代办业务。

四、下步工作打算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基层平台建设的文件规定,待省人社厅《关于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因地制宜,集约化开展我市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积极完善办公设施条件;开展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多层次多手段开展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水平;以“便民服务”为核心,拓展服务途径,提高管理能力,推广各项应用,实现人社业务互联网办理,向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

您的议案是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秉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加快服务型机关创建步伐,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满意。欢迎批评、指正!也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




2017年7月1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   

联 系 人:柳志亮           

联系电话:6717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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