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7-00225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7-10-23
  • 2017-10-23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养结合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17)09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郭光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对该提案的回复工作,多次集中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研究提案内容,经局领导同意,现对涉及我局职责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共有技工院校25所,开设了130多个专业,在校学生9万余人,多所技工院校开设了护理、医药、保健按摩等相关专业,年培训养老相关技能人才400多人。我们始终坚持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的一项基本办学制度,全市技工院校与50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通过不断深化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引企入校等方式,学生就业率达到了96%以上。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技工院校与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采取冠名班、定制班等形式,加强养老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二、建议有关行业协会依法向市人社局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建立自己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项对养老护理所需人才进行培训,我们将给予支持。

三、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开展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操作办法>的通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急需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可获得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根据专业不同分为600、700、800元三个标准,职业鉴定补贴根据专业不同分为90、110、130元三个标准。另外,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3〕78号)文件精神,养老护理员(职业编码X4-07-12-03)是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获得技师和高级技师等级证书的可给予2000元的培训补贴。

四、自建立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为方便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近就医,满足参保人员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我局始终将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做为重点工作之一。现有定点医疗机构370余家,涵盖了省、市、县、社区,专科、综合等各类医疗机构,已基本满足参保人员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五、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才可纳入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我们将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简化申报程序,加快办理流程。

六、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您提出了的建议,加大调研力度,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和需要健康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您的建议是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秉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六型人社”的具体要求,加快服务型机关创建步伐,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17年7月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吴勇

联系电话:671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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