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7-00237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7-10-23
  • 2017-10-23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17)35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赖信华代表、黄国瑞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们对劳动保障事业的关心,您们的提案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支持和鞭策,相信我市的劳动保障工作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参与下,一定会做的越来越好。现就提案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郑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富士康的入驻、航空港区的快速布局带来了强烈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需求,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保证。

(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主要表现在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增加,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架构已经初步形成,为人力资源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有效配置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1家,从业人员3200人,其中公共服务机构22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9家。2015年全年共为4万9千多家用人单位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服务,为86万人次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帮助38万多人实现就业或流动转换了工作岗位。

(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最初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现已发展为服务于社会各类非公组织,进而向社区、向农村延伸。服务领域也由从事单一的职业介绍,逐渐发展升级为人才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网上招聘、猎头、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才测评等,各项服务功能日益完善,服务层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量不断增加,据统计,2015年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数4万5千余人,人才测评12627人次,岗前人才培训54022人,猎头服务成功推荐人才874人,与上年数据对比均有大幅度上升。

(三)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开发服务产品,优化服务流程,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均极大地推动了行业整体服务质量的快速提升。

(四)服务监管不断强化。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郑州市人社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努力营造统一、规范、灵活、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做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有关劳动保障规章及一系列规范性政策,用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活动。我们在做好日常巡视监察的同时,对劳动用工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每年都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强迫超时加班劳动、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做到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去年,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1828户,涉及劳动者42.3675万人;投诉立案3197件,结案3197件,结案率100%;处理突发案件352件,涉及劳动者1.5478万人;审查单位报送材6100户,涉及劳动者26.2705万人;补签劳动合同4.6821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19619.55930万元,涉及劳动者2.5333万人;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229户,涉及劳动者0.1728万人,督促缴费金额618.2214万元;督促社会保险费登记单位75户,涉及劳动者0.0643万人;清退童工3人;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8户。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2012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策划拍摄电影《信念》,通过电影艺术形式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意识,引导劳资双方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探索新时期宣传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的有益尝试。同时,我们认真落实省人社厅关于组织观看全国首部劳动保障普法电影《信念》的通知(豫人社函〔2012〕48号)要求,把这部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电影的宣传推广作为今后一定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的主要工作抓实抓好。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新闻媒体制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专题节目,开辟服务热线,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解答职工群众提出的疑问,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三是融宣传于各项检查工作中去,边执法边宣传,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发放印有维权主要内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址、举报电话的《便民联系卡》,《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手册》、《农民工维权手册》、《农民工进城就业指南》等宣传资料。四是每有一部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要组织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的知法、用法、守法意识和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参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将用人单位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作为评价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用状况的重要内容,记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对有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和拖欠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在社会予以公告。并将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

(四)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管理工作。2009年初,我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全国首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城市。严格按照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两网化”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以强化监察一线为基础,以执法重心下移为目标,为加快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我们制定了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对我市的“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标准和考评办法进行了明确,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投资建成了“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在市、县(市、区)两级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监察执法网,全市共划分为942个网格,按照每个网格2名协管员配备,共配备监察协管员1884名,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管的力度。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基本完成,实现了由被动检查到主动检查、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的工作转换,较好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积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近年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郑州市每年3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是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整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查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即擅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清理未经授权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违规行为,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取缔各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严惩“黑中介”等严重违法行为。三年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463户次,取缔非法职介机构265户,责令132户违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机构进行限期整改,清退非法收取求职人员的中介费1.86万元。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6年5月我局举报中心接到职工举报郑州翡翠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在“58同城”、“赶集网”、“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劳动监察支队立案查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通过审核材料和调查发现该单位通过“58同城”、“赶集网”、“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去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招聘的项目经理、会计等岗位,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留用,并缴纳社会保险;另一部分是招聘信息显示为公司招用的学徒、实习生,岗位为动漫、影视后期制作等,薪资待遇为3000-5000元。通过调查,该公司实际对招用的这部分人员在应聘后并未履行招聘信息承诺,而是作为实训生(或集训生)进行为期4个月的技术指导培训,之后推荐给其他用人单位,并签订实训协议和就业推荐合同。该单位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违法行为。2016年6月1日进行了立案调查,2016年6月2日对该单位下达了郑人社劳监令字〔2016〕第0009JC0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停止在“58同城”、“赶集”、“智联招聘”等网站上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违法行为。该单位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规定,从该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看,结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该单位向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 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据此,2016年6月2日对该单位下达了郑人社劳监令字〔2016〕第0009JC0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停止在“58同城”、“赶集”、“智联招聘”等网站上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玖佰圆整(¥900)。该单位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另该单位在检查中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显示,经营范围中没有培训和职业中介的内容,属于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针对此情况。我局已将此案移交郑州东区工商部门处理,郑州东区工商部门也受理了该案件并立案调查。

三、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及瓶颈

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我市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仍然差距较大,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和瓶颈。

(一)经营层面的制约因素

一是人力资源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机构和企业发育滞后,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实力弱,具有行业带动效应的龙头企业不多。

二是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短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结构矛盾突出,高级管理人才、项目开发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均严重缺乏。

三是人力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化建设滞后。近年来,全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正在经历一场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核心的技术改进,系统的技术改进以及其模块的功能已成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竞争能力。目前,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实现建设还普遍处于“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状态,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尚未进行整合,还没有实现人力资源信息的共享,也没有建立市场供求信息变化快速调查制度。

(二)服务层面的制约因素

一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机构不合理。随着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步伐加快,客观上要求人力资源服务业要形成初级、中级、高级服务产品完善、结构合理的产业链。而实际上,我市人力资源行业的服务却没有形成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需求相匹配的完整的产业服务链,难以为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综合化的高端优质服务。

二是专业化程度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总体上看,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仍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大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高端服务和产品开发能力弱,服务细分度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尤其是高质量管理咨询、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绩效评估、高级猎头等中高端服务水平比较薄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普遍缺乏技术含量高、信息集成度高、附加值高的高水平、专业化、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不具备提供满足客户初、中、高级需求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能力,难以有效满足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

三是服务功能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的层次和技术含量偏低,主要以输送富士康、职业介绍、劳务派遣为主,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品牌,提供个性化服务、复合型服务的能力不足。由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的产品同质化严重,在经营中无法形成市场优势,经常采取在低端市场比拼价格的竞争方式。

(三)政策层面的制约因素

一是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尚未形成。人才市场和劳动市场两个市场分别存在,信息不共享,缺乏统一标准。

二是目前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仍按照原劳动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原人事部《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的条件要求,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却是分别针对劳动市场中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市场中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做出规定,缺乏统一标准,不利于相应工作的开展,亟待国家政策层面出台新的统一规范的法规,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支撑。

三是随着人力资源市场的不断壮大,人社部门监管责任越来越重,市场监管工作难度日趋增大,需要改变原先的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提高日常监管工作的针对性。

四、加快发展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具体对策

(一)严把审批关。对于正规职业中介机构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严格把关,从源头进行治理。对于正规职业中介机构在网上进行公示,提醒广大求职者到正规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求职,避免上当受骗,不给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生存的土壤。

(二)加大治理力度。根据非法中介的高峰特点多频次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研究制定打击非法职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劳动用工市场的监管力度,让“黑职介”无处遁形。

(三)多部门联动。目前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在网上招聘的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机构小,往往只有几个人;违法地点偏僻,往往在居民楼内或者小街小巷;不易发现,很难找到他们,即使找到他们,他们很快就藏匿起来,和行政部门藏猫猫。违法成本低,大部分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是租的房屋,屋内只有一些破旧的桌椅和电话,即使没收取缔对于他们的损失也很小。甚至有一些职业中介机构具有黑社会性质。所以建议进行清理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的时候要多部门联动,联合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多部门进行处理,加大职业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避免他们的反复性。

(四)建议修改现行法律法规。目前关于非法中介机构的查处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处理结果非常轻微,往往只有小金额的罚款,而且处理程序繁琐,不易到位,往往没有处罚结果的时候违法人或违法单位就已消失,以至于小金额的处罚也是虎头蛇尾,无法兑现,导致违法单位违法成本非常小,在多个部门高密度的打击之下,无法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建议修改目前的法规,将非法中介,骗取钱财的行为按诈骗罪,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震慑违法单位和违法人,加大他们的违法成本,起到确实的效果。

(五)行业主管单位负主责。对于相关网络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行业主管单位网信办的要求严格把关,导致虚假信息在其网站上发布的行为。例如人大代表提出有大量第三方公司假借格力公司名义在58同城网进行虚假宣传和招聘,58同城网没有尽到把关的义务。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文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网站审批单位网信办对其进行约谈,进行查处。

(六)及时举报投诉。对于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的非法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在我们严厉打击的同时,也欢迎各界人士到我局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投诉,为我们提供办案线索,我局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及时取缔。




2017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

联 系 人:朱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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