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17-00064
  • 郑州市商务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7-26
  • 2017-07-26
  • 郑商建字〔2017〕4号
关于建立自贸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2017)25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秀山代表、王兴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自贸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4月1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始挂牌运营。按照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其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和措施,由河南自贸试验区来探索、试点并落实。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正式受理企业注册以来,近三个月时间已有4000余家企业完成新注册设立,市场主体的迅速增长也要求金融机构能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满足企业不同层次的需求。目前,郑州片区正在进行以下探索:

一、建立为企业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

除工商、国地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外,综合服务中心已进驻了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原银行等多家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海关报关单位注册、基本户开设、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登记业务等一系列服务。下一步将探索拓展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能加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引导企业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满足自身个性化金融需求。

二、探索设立便利化的金融服务平台

运用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技术,构建集合众多金融产品的网上“金融超市”,使企业和个人足不出户,通过电脑页面或手机APP终端,即可便捷选择自己所需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或者由用户提出金融需求,金融机构按需设计产品,为金融产品供需结合提供一个平台。

三、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质支付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四、建设国家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

壮大银行、证券、保险主体金融业,扩大“金融豫军”规模,规范和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以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为核心,加快建设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重点发展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离岸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现代金融业,创新金融资源供给渠道,改革金融资源供给方式,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探索建设境内境外互动、本币外币互动、内企外企互动的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区域交易中心。

五、放宽金融机构准入限制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企业出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有序开放,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中资民营企业在郑州片区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六、支持国际贸易融资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形成内保外贷、仓单质押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贸易融资综合解决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开展,提高国际贸易融资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和特点的新型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银行与创投机构、科技园区、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对接联动,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丰富科技信贷产品。

八、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防控金融风险

根据国家对金融业审慎监管的原则,在自贸试验区试点金融创新时,同时考虑其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做到事前有预案,有效防控风险、化解风险,将创新置于监管体系下,从而更好地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

自贸试验区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扩大开放领域,破解改革难题,加速释放红利。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未来,河南自贸试验区将是河南招商引资最主要的阵地,在快速物流、贸易体系搭建下,将拉动物流相关金融及专业服务发展;在政策的倾斜与扶持下,郑州片区的融资租赁、制造业金融、科技金融等创新金融领域将获得发展机遇。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探索适合郑州片区的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现代金融服务。

 

 

2017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商务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祖婵婵            联系电话:67185321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选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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