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539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建议
  • 2017-08-15
  • 2017-10-24
  • 2017-08-18
关于有效治理我市雾霾危害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3号)
关于有效治理我市雾霾危害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3号)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A(2017)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建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治理我市雾霾危害的议案”收悉,非常感谢您们对环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主动与相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抑制交通污染,倡导绿色出行

  一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倡导居民绿色出行。郑州市特殊的地理位置,交通枢纽地位突出,再加上省会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定位,人口增长快速,医疗、教育等区域优势明显,人员流动量巨大。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关乎民生,关乎城市形象,关乎大气污染防治。郑州市一致致力于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快速公交和地铁轨道交通。随着地铁轨道线施工的不断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将得到质的提升。在老百姓方便的同时,市政府也一致致力于引导居民的绿色出行,采取了调低公交乘车费用、倡导少开一天车、工会会员刷卡补贴、加大宣传力度等等措施,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抑制私家车发展。客观地说,这是一个难题。一方面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带来了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问题,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富裕,应该让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市政府也进行过多次研究,但仍需等待时机,下一步将大力致力于新能源车推广、公共交通建设、倡导绿色出行等措施。

    三是机动车限号、限行。此项工作同样涉及民生,市政府从2014年就开始研究此项工作,也逐步开展了一些工作,例如黄标车限行,重型柴油车限行,甚至重要会议期间交通管制等。从取得的效果来看,负面的声音逐渐消失,已经具备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市政府也将机动车限号、限行等措施写入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交警支队也正在拿具体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公布实施。

加大机动车监管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重型车和高频次使用车辆污染管控集中行动。针对PM10、NO2污染,印发《郑州市2017年重型车和高频次使用车辆污染管控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一是公交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替代工作,其中列入年度“十大实事”更新任务的500辆车替代到位;二是营运客货车,确因工程施工需要白天凭通行证进入市区的,要优化车辆行驶路线,避开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未进行环保检验或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通过综合性能检测。三是非道路移动机械,6月1日起,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标准由国0扩大到国Ⅰ。四是严格大型车辆入市管理。五是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道路抽检联合执法力度,每周不少于两次,严厉查处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并向社会曝光;加快完成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建设,覆盖车辆通行密集的主要路口,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开展“百日行动”,对全市运输物流企业和渣土车公司开展车辆停放地排气污染监督抽检。六是加强油品监管,持续深入排查,坚决取缔黑加油站。加大加油站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严厉查处。七是加强重点区域和市区易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主要路口增加交通协管员,减少拥堵造成的污染。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50万辆,在全国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中位列第7位,密度位列第3位,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位列第一,且每年以4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加上市区道路拥堵等原因,造成机动车怠速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居高不下,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增大。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12.5万辆,市区黄标车基本绝迹;2016年完成老旧车淘汰任务82187辆,超出省定目标任务12.9倍。严格落实机动车“两检合一”和准入制度,推行简易工况法,累计审核外地转入车辆27115辆,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12万个。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三环以内禁止使用国一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开展冒黑烟车辆集中整治,共查处闯禁行渣土车9325起、三轮汽车1524起、低速载货汽车1310起、拖拉机1429起。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机动车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两检合一”和准入制度,实施昼查、夜查相结合,交警、环保协作,大力查处冒黑烟、超标排污车辆。一是加强车辆尾气检查和治理工作,采用定期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上门服务检测运交公司,做到服务与治理两不误,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禁止出厂运营。二是新购车辆全部采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2015年公交公司购置新能源车辆607台,2016年购置新能源车辆550台。根据《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2016-2020年)》精神,2016年起郑州市“以发展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轿车、纯电动专用车为重点”,2017年公交车辆采购也将以纯电动公交车为主。三是大力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交警支队为减少交通拥堵采用多手段全方位整治,依法严格打击处理尾气不合格的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以及涉牌涉证车辆;严格限行措施;利用已建成的智能卡口对违法上路的黄标车进行非现场处罚;联合执法利用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监测治;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四环区域行驶;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二、突出扬尘污染重点,系统治理污染排放

一是突出扬尘污染治理重点。近年来,我市PM10和粗颗粒物(PM10-PM2.5)平均浓度居高不下,由于粗颗粒物一半来自于扬尘污染,说明扬尘污染占比较高,依然是主要的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地面等。工地扬尘方面,我市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期,2016年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房屋面积25323.5万平方米,增长9.1%,比北京市(22721)多11.5%,约占全国五十分之一;竣工房屋面积4829.4万平方米,增长11.8%,比北京市(3593)多34.4%,约占全国百分之一。大量民生工程如地铁、高架桥、棚户区改造等需要建设,带来一些新问题、疑难问题需要解决,如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粗放,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道路扬尘方面,根据北京市环科院2016年4月份对典型道路的监测,我市道路积尘负荷平均值约为1.09克/平方米,是石家庄的2倍、北京市的4倍,并且积尘负荷高的路段主要为临近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数量多、道路破损等路段。裸露地面方面,城乡结合部较多,存在大量需要绿化、硬化的路面和物料堆场,遇到大风天气,容易产生扬尘污染。

    二是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全市2529个建筑工地的常态化监管,对违法建筑工地严管重罚,严格落实开工前“六个到位”、施工过程“六个100%”、施工现场“两个禁止”。市区3000余台渣土车在全省率先全部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实行渣土运输限时段、限路线、限车速,防止带泥上路和沿途抛洒。加强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加大吸尘和洒水频次,市区主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达到100%。实施道路扬尘“以克论净”考核标准,每10天对市区78个办事处排名一次,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明显改善。完成国省干线公路连接道路整治1399个,四环道路连接道路整治237个,环城高速以内国省干线公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达90%以上,四环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保洁。

三是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针对PM10污染的问题,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2017年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一要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二要加强待建工地扬尘治理,制定待建工地扬尘治理专案。三要加强渣土车管理。四要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五要加强黄土裸露治理,制定黄土裸露治理专案,组织对市区公共区域内黄土裸露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六要加强工业露天堆场治理。七要开展全城清洁行动,制定全城清洁行动专案,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对重点区域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三、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制度,狠抓源头治理

一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是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控制闸”。全市环保部门要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四不批、三严查”。严禁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项目。实行项目引进环保责任追究制,对于因盲目招商而引进重污染项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报请政府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严把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环保合法手续的老企业,如果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依法进行限期治理。2016年严格落实《郑州市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共排查确认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072个,按照完善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实施,分别采取关闭搬迁1487个、停产停运617个、备案1798个、完善手续费170个等措施,全部取缔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燃料、炼硫、炼砷、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三是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环保合法手续的老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依法进行限期治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环内工业企业外迁的指导意见》(郑政〔2013〕7号),2016年年底前,市区三环以内污染企业已全部搬出市区。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一律下达停建停产通知,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建设项目,提请当地政府关闭、拆除到位;对符合环保要求,可以补办环评手续的未批先建项目,按照分级审批规定补办环评手续;对不具备开展环评条件的未批先建项目,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搬迁或转产;对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的和长期试生产不申请验收的项目,下达停产通知;对违法试生产项目督促其限期办理试生产手续。

    我局在做好环评服务的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增项目将从严把关,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特别对化工石化类高环境风险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标准: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坚决不批,凡是选址不当、不符合当地土地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坚决不批,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不批,凡是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坚决不批,凡是影响当地居民等敏感点的项目坚决不批。

四、树牢市民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一是建立大宣传工作机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事关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发展产业升级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新闻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整体联动,协作配合,集中组织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宣传合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氛围。倡导绿色出行,提倡禁烟、认真宣传落实好《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二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宣传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宣传活动的牵头单位,组织专门力量系列,统一协调组织宣传工作;各部门也按照市统一要求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

三是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日常新闻宣传不间断,市属新闻媒体在主要时段、重要版面或主页开设专栏,围绕宣传重点,以强有力的正面宣传,引导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专题新闻宣传高密度,通过开展“守卫蓝天”、“蓝天卫士”、“绿色家园大家谈”主题宣传,充分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社会化宣传全覆盖,通过开展推送大气污染防治公益短信、“保卫蓝天我先行”志愿者活动、“蓝天之星”评选活动、“千万条环保标语”“五进”活动以全方位、无缝隙、全时空的社会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加快生态廊道建设,全面进行污染防治

 一是巩固提升重点地区防护林建设,筑牢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实施生态林营造工程、生态廊道提升建设工程、森林公园体系建设工程和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恢复工程等重大生态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净化空气、改善环境、减少噪音污染等作用。2016年,重点实施“一环、一渠”建设和“三网”绿化,完成营造林总规模10万亩,完成廊道绿化提升271公里,建设森林体验园及健康养生园10个;2017年,计划完成营造林总规模11.2万亩,完成廊道绿化提升182公里,建设森林体验园及健康养生园5个;2018年,计划完成营造林总规模11.2万亩,完成廊道绿化提升210公里,建设森林体验园及健康养生园5个。

二是加快城市园林和绿地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按照“组团发展,廊道相连,生态隔离,宜居田园”的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加快都市区园林绿化建设步伐。2016年,建设6条市域生态廊道;大力开展园林绿化,抓好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青少年公园等一批公园、游园建设,新建游园20个;鼓励开展城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各类绿化方式,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单位庭院和小区绿化。2016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8%,绿化覆盖率达到4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2018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5%,绿化覆盖率达到41.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4平方米。

三是加大森林生态资源培育工作力度。认真落实《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总体要求,以“一环、一路、一圈、一带、一河、多园、多廊道”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湿地)公园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生态保障。生态廊道建设、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体推进,3月份完成绿了化栽植任务,6月份完成了森林抚育任务,要求12月底前完成古树名木普查和复壮工作。将继续依托道路、水系两侧建设县乡生态廊道,完善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完成廊道绿化55.1公里;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完成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11.5万亩;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义务植树“常态化、基地化、公园化”,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实施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工程,深入推进认建认养工作。

四是落实精细化管理标准。认真落实《郑州市园林局2017 年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郑园林〔2017〕55 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生态和景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按照抓基础、抓规范、抓管理、抓提升的要求,彻底消除缺株断带、黄土裸露、管理粗放等问题。做到一是市区所有主次干道、环城路绿化达到《郑州市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支路背街绿化做到全部消除黄土裸露等,沿街单位绿化管理精细。二是市区所有公园、游园、绿化广场、沿街花坛花带绿地必须达到《郑州市公园游园广场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

五是燃煤锅炉拆改整治。今年我市要求现有279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拆改,截止目前,已完成278台。燃煤锅炉“煤改气”,在燃气锅炉安装调试完成后,需把原有燃煤锅炉拆除才能认定为完成,燃气锅炉是不可能使用煤作为燃料的,出台了《郑州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郑环攻坚办〔2017〕49号),对发现有偷用燃煤锅炉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对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同时,根据企业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实际困难,积极申请燃煤锅炉拆除奖补资金。出于降低用气成本考虑,用气量不大的小企业可以使用LNG罐装气,即没有开口费,价格也比管道气便宜。如出现天然气初装费、安装费费用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可及时向物价部门投诉。

六是多措并举开展好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集中行动,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集中行动,深入开展渣土车和散装货物运输车辆集中行动,积极参加河南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活动,全面开展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摸底调查工作等专项活动。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更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的环境质量将得到较大的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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