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565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尽快落实我市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049号)

徐建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我市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郑州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的问题,我们感同身受,多年来一直向市政府、各有关局委进行呼吁,但受没有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定束缚,没有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9月8日,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163号)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我们立即抓住“上级政策要求”这一突破问题的关键,迅速行动,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全面调研摸底,合理测算经费

为做好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我们开展了局属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调研摸底,对加班教师、加班学科、加班课时、课时标准等多方面了解情况。通过调研摸底,研究制定了《郑州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测算办法》,确定了任课教师必须超时加班的课时和课时标准。按照必须超时加班课时、加班人数、每课时补助标准,测算出局属高中(含完中高中部)一年的教师生活加班补助资金为6173万元。

二、积极财政沟通,尽快建立补助制度

为争取财政支持,我局多次和市财政局就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进行解释说明,详细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双方充分细致的研究论证,将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资金纳入专项资金保障和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指标体系,列入年度预算。

(一)项目总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年度绩效目标: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绩效目标指标

投入和管理目标:投入6173万元,为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产出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覆盖率100%,发放及时率100%。

效果目标: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工作延时生活补助发放到位,资金使用率100%。

影响力目标:寄宿制高中学校教师享受到一定的生活补贴,让教师安心教学,稳定教师队伍。

(三)经费保障原则

1.加强组织领导。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成立“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审核资金预算、资金分配下达、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学校成立“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责任是广泛深入师生之中,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好本单位生活补助管理制度,经学校教代会研究通过,予以公示实施。

2.“公平公正、按劳分配”。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财政预算整体下达,学校具体分配的方法。学校建立教师加班考勤考核制度,认真做好教师加班课时的确认、登记和统计工作,每月定期公开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根据教师加班考勤考核结果,按照公平公正、按劳分配的原则发放生活补助。

3.严格资金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寄宿制学校工作计划,确定补助教师范围、标准,合理确定资金分配办法。严禁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借此制度乱发补助和教职工福利奖金。要定期公示补助发放情况,确保规范、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

4.强化监督责任。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和群众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分工负责、全程监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制。建立“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施部门为项目责任人、财务部门为资金责任人、监督部门为监督责任人”的责任机制,自上而下完善目标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单位负责人为总责任人,负责生活补助管理制度的建立、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检查等工作,对资金安全使用负总责。二是实施部门负责教师加班课时的确认、登记和统计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记录和统计相关数据和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三是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申请、下达和项目独立核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实施部门提供的数据,按照财务规定和要求下达资金。实施项目独立核算,严格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监督部门定期对各部门任务职责落实情况、各环节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对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时性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上报政府审批,努力推动落实

根据前期学校调研和财政协调沟通情况,我们向市政府请示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9月20日市政府二处批示:建议市财政局牵头,会同教育局、物价局等单位抓好贯彻落实。9月22日,市政府孙市长签署:同意二处意见。根据市政府指示,市财政局牵头,人社、审计、教育部门就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事宜再论证,再完善,11月16日正式向市政府上报《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申请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专项经费的请示》(郑教〔2016〕111号)。

四、目前推进情况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请示,已报送市政府主管领导。下步我们将和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进一步沟通协调,尽快出台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批,争取有所突破。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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