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580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在拆迁安置区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校和社区医院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186号)

李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拆迁安置区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校和社区医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纳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坚持以拆迁安置和入学热点区域为主,切实解决人民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

我们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坚持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纳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2012年以来,市区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168所,全市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后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达到437所。在进行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时,我们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合村并城项目,充分征求各区教育部门意见、实地查看,并结合近年来市区中小学招生情况,确定当前市区中小学入学热点区域共计28个,其中小学方面有17个入学热点区域,初中方面有11个入学热点区域。每年制定建校计划时,根据实际尽量将热点区域与城市的规划建设相结合,优先安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

二、制定符合郑州市城镇化进程及教育发展的专项规划,为全市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了明确依据和规范要求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或审批新区开发、住宅小区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方案时,必须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目前,市教育局作为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能够参与中小学幼儿园规划的前期审批工作并提出具体规划意见,郑州教育对市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有了发言权和建议权。在规划及审批过程中,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及市关于教育设施的规划配建标准,根据居住区人口数量对中小学提出规划、优化、调整要求,保证了我市教育用地的规划预留和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实施。仅2017年上半年,我处共参加由市规划局组织的全市联审联批会议31次,其中预联审联批会26次,联审联批会5次。对涉及我市中原、金水、二七、管城、经开、郑东新区等6个区的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高中、16所初中、26所小学、70所幼儿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预审,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控规修改意见。

2012年7月,郑州市教育局启动了《郑州都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4-2030)》的编制工作,2014年底完成编制。2015年1月,市政府进行了正式批复。该规划按照国家、省及《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要求,明确提出近(2015年)、中(2020年)、远期(2030年)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实施步骤,到2020年,全市小学班额规模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到2030年,郑州市区规划保留现状小学162所,保留现状九年一贯制学校16所,保留现状初中73所,保留完全中学8所,保留现状高中26所。规划新增小学443所,新增九年一贯制学校43所,新增初中207所,新增高中67所。随着规划的实施,将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布局的宏观引导和微观指导。

三、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努力,全力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

《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区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建设;区(不含上街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内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第十四条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作为市教育局,我们不只做好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建设工作,还将在下步的工作中,继续做好对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协调县(区)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在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时,配套新建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

四、下步工作考虑

“十三五”期间,我们继续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至2020年,每年郑州市区新建、改扩建30所义务教育学校,鼓励各县(市)新建、改扩建和科学整合义务教育学校,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布局初具规模,民办中小学占全市中小学的比例达到13%,全面形成布局合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义务教育学校格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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