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586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统一全市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标准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 254号)

王小蔷代表:

感谢您对郑州民办教育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全市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民办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教育多元化选择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已经成为郑州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2307所,其中校外培训机构896所,占全市民办学校总数的38.83%,全年接受培训人员16.7万人次,教职工8372人,资产达到31.8亿元。如您所察,在郑州民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完善,比如: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标准还存在各区各自为政,还未能做到全市统一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批质量。

一、新业态不断出现。过去简单地认为,培训无非就是职业资格培训和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目前,培训市场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新业态在不断增多,公务员、教师资格等考前培训,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考前培训,解除网瘾、特殊学生的转化,早教的发展,午托的需要等等,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对现有审批制度造成冲击。

二、培训市场多头审批。教育咨询公司由工商部门审批,涉及到的“超范围经营”的培训,难以查处;特殊对象的“资质”审批,缺乏审批监管,比如戒除网瘾、自闭症孩子等类型培训机构;跆拳道、武术类的培训“资质”,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界定不清。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加强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由于以上原因,目前我市培训机构的审批还是以各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标准。虽然面临着很多现实困境,但是市教育局一直在努力推动统一审批工作。近年来,多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培训机构此项工作,并起草了《郑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但是法制审核因没有上位法而未能正式印发。

下一步,我局将在等待相关法律完善的同时,结合您的提案,继续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相关单位加强会商,深入调研,推进我市民办培训机构统一审批标准工作。

王小蔷代表,再次感谢您对郑州民办教育的关心支持,希望通过您的建议,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郑州培训市场管理,推动郑州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让人民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2017年8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