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587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合理安排社会考试切实减轻中学、教师负担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271号)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安排社会考试切实减轻中学、教师负担”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招生考试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这一提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考点安排难的问题。近几年,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郑州市建成标准化考点130个,市内5区共95个,其中区属中学和小学30个,市属高校、职专11个,市直学校54个。市内5区最大容量可设3392个考场,市直学校可设2322个考场。以2017年高考为例,全市考点104个,考场3173个。仅市内5区就需安排考点76个。可以说,市直学校是承接我市教育类考试任务的主力军,承担着我市国家教育类考试的考点组织的重要任务。

您提出的10项考试中教师资格面试属市教育局资格办负责组织,中招考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其余8项为我办负责组织。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考务管理规定,我办组织的国家教育类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而考试时间除了高考为固定了每年6月7日-8日,其他考试均在周六周日举行。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招办〔2005〕174)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作为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都有应聘为考试工作人员的义务,在职教师都有作为监考员的义务”。作为标准化考点,学校和教师在保证正常的日常教学外,确实承担了我市大量的国家教育类考试组织工作,为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随着考试类型越来越多、部分考试考生人数越来越多、组考要求越要越高,考试组织管理与考点安排困难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也成了困扰招办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目前,市区除一些学校因距离过远、交通不便或不符合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的原因,标准化考点已经基本覆盖了郑州市所有市属学校、职专、区属学校和小学,无法再进行扩容。我们也曾多次就此问题向市教育局反映,同时在进行考点安排时尽可能合理科学调整,尽最大努力减缓学校承接考试任务的压力。

二、监考费用过低问题。目前,因各省辖市各类考试组织规模不同,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薪金水平也存在差距,无法平衡各地差异,难以制订统一的发放标准。所以多年来监考费用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近两年,省教育厅在下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时,在第十一项招生经费中明确提出:“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各地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而且多年来,河南省各项考试收费标准过低,一直没有变动。

为能更好的保障和提升广大监考人员的切身利益,我们多次向市教育局党组汇报,希望能够提高监考人员的费用。后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我市考点考务费用由每场300元提升至每场400元。这个费用对于有些考试来讲,已达到支大于收的现象,但对比一些社会人事类考试,教育类考试考务费标准确实不高,但没有一个明确的考务费用发放标准,这也成了我办多年来每次审计常常被提出的问题,反复地向纪检部门打报告说明情况、解释原由。我们也在不断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考试组织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也希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能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多渠道、多途径增加考试经费提升考务、监考人员加班费用,切实保障广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对我市的招生考试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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