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1019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建议
  • 2017-10-30
  • 2017-10-30
关于对加快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答复(编号:第B(2017)022号)

尊敬的侯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很好,谈的很具体,也很客观。

  近年来,我局积极关注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结合耕地保护政策,大力宣传“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治理农业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强调“发展绿色产业”、“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充分认识到农业生态建设就是保护和修善农业生态系统,生态农业建设同耕地保护一样,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结合您的建议和郑州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将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用地问题。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无论是对基本农田还是一般耕地,在没有经过批准前进行非农项目建设均是违规行为。但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农业发展并不是矛盾,两者相辅相成,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本身就是保护和修善农业生态系统,就是保证粮食安全的一种体现,同耕地保护一样,对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本农田的调整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调整要求,一方面管城区全域基本农田已在国家备案,除法律规定的占用条件,如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军事项目外,其他非农建设不能进行调整占用;另一方面,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在具体工作中,可以进行有效结合,生态农业建设也是对基本农田保护的一种有力方式。

  二、加大对发展生态农业项目建设和土地流转奖补力度问题。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对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市政府已对发展生态农业项目建设和土地流转奖补措施进行探索和研究,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逐渐形成具体奖励办法。

  三、建立健全对生态农业项目申报、建设监督、工程效益的监督考核机制问题。根据陈省长调研郑州生态建设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领导关于生态郑州建设的安排部署,近期,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郑州建设工作推进大会,进一步完善郑州市生态农业专项实施方案,谋划了一大批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如:种植类结构调整项目、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休闲农业项目等等。同时,将报送项目审核后列入全市生态郑州建设重点项目,全市进行督查、考核。因此,侯代表您提出的完善监督机制问题,市政府目前已经着手予以开展。今后,随着国家、省、市对生态农业建设政策的不断深入,生态农业项目申报、建设监督、工程效益的监督考核机制将会更加完善。我局在具体工作中,会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生态农业建设。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回复意见,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并恳请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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