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1021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建议
  • 2017-10-30
  • 2017-10-30
关于将新郑列为郑州市都市农业试验区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067号)

尊敬的石聚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新郑列为郑州市都市农业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很好,谈的很具体,也很客观。现结合您的建议和郑州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突破基本农田只能种农作物瓶颈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群众资源权益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要像保护文物,甚至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大家立了军令状,必须做到。李克强总理也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强调要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中的优先保护对象,是国家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作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我们必须依照国家要求,落实各项土地管理政策,特别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

  将新郑市列为郑州市都市农业实验区的问题。生态农业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大势所趋,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也有利于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支持生态农业建设,郑州市政府2017年出台了《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显示,新郑市龙湖镇、郭店镇、薛店镇、孟庄镇、新村镇、和庄镇及新区管委会等7个镇(区)被纳入郑州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范围。石代表您提出的将新郑市列为郑州市都市农业实验区的问题,目前我市还没有具体相关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理由相信,市政府还将会不断出台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文件,下一步如有申报郑州市都市农业实验区的相关政策,我局一定会在申报中,依据市政府要求,为贵市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回复意见,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并恳请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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