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1024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建议
  • 2017-10-30
  • 2017-10-30
关于加快办理房地产手续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146号)

尊敬的宋革委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办理房地产手续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各个工作环节,具体工作流程为:

  一、土地摘牌后,2个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土地金,并缴纳相关税费;

  二、竞得人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用地批复手续。竞得人持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合同、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用地批复,七个工作日办结;

  四、办理不动产权证。竞得人持用地批复、出让合同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流程为:申请—初审—审核—登簿—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656号令)第二十条:各类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均为三十个工作日。

  五、竞得人持不动产证等相关资料到规划局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流程,市政府2014年启动行政审批改革,根据《郑州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我局始终坚持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线,统筹兼顾和理顺省厅、市政府、局各业务处室、用地单位等各方面、各层次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关系,建立起依法、廉政、高效、便民的管理机制。我局2014年8月1日正式运行新的行政审批机制,经过二年的行政审批机制运行情况来看,基本走向正轨,工作时限大大缩减,极大方便群众办理各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由原来的8个缩短成3个,工作时限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将根据《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函[2017]585号)要求:“除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30个工作日,其他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市政府减政、放权、高效、便民指导精神,进一步压缩工作时限,为广大用地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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