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1027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建议
  • 2017-10-30
  • 2017-10-30
关于公开郑州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建议答复(编号:第B(2017)269号)

宋革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开郑州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郑州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7号)(以下简称《规范》),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情况下,依据历年实际供地情况编制的。

  根据《规范》要求,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于3月31日前对外公布。根据宗地的供应时段,我市每年11月启动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工作,1月初草稿基本形成。由于此项工作需要反复征求各单位意见,并且需政府开会研究,所以每年公布基本在三月下旬。以后在编制年底供应计划时,我局会尽早将供应计划报政府审批,争取在1-2月份能够对外公布。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布是根据《规范》要求的内容对外进行公布的,对于您建议的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内容我局将报请市政府,在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关于建立土地交易二级市场全国目前只是试点开展此项工作,根据《国有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2号)要求,我省目前试点地市为许昌市,待此项工作全面开展后我局将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争取尽早建立我市土地交易二级市场。

  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和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计划的实施是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城市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您对年度供应计划落实的意见非常正确,目前我局已建立了市、区两级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实施计划的机制。对列入计划的地块摸清情况,明确供地时限,责任到人,确保年度供应计划全面落实。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监督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我局也会尽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利益。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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