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1030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建议
  • 2017-10-30
  • 2017-10-30
关于在市区规划建设若干立体停车场的建议答复(编号:第B(2017)397号)

尊敬的王冬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规划建设若干立体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的停车场事项深刻反映了我市的现状,市国土局按照业务范围在土地出让时将地下空间权(配建停车位)的规划作为审查要件,鼓励企业开发地下空间权,且地下空间权的定价按照地上商业用途的五分之一计算,以低价格来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场。

  今后,我局加强与规划部门沟通,在集约节约土地的前提下,向地下、地上、空中要空间,完善地下停车场和地上立体停车场的布局,尽可能增加停车数量,从而缓解和基本满足停车需求,从而解决我市停车难的现状。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监督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我局也会尽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利益。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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