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惠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的停车场事项深刻反映了我市的现状,市国土局按照业务范围在土地出让时将地下空间权(配建停车位)的规划作为审查要件,鼓励企业开发地下空间权,且地下空间权的定价按照地上商业用途的5分之一计算,以低价格来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场。
今后,我局加强与规划部门沟通,在集约节约土地的前提下,向地下、地上、空中要空间,完善地下停车场和地上立体停车场的布局,尽可能增加停车数量,从而缓解和基本满足停车需求,从而解决我市停车难的现状。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监督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我局也会尽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利益。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