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426/2017-00214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综合,建议提案,城市公交
  • 2017-06-07
  • 2017-06-07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2017)133号建议的答复

苏芳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车辆尾气检查和治理工作

公交车辆尾气的检查与治理工作一直伴随着公交事业发展在不断完善,市公交公司坚持每月对柴油车尾气排放进行专项重点检查,做到对超排车辆动态掌握,对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运营,属车辆技术原因造成的及时治理;对属于车长操作原因造成的尾气不合格车辆,对车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把车长的培训工作常态化,培训合格后才能继续驾驶车辆运营。每年环保局均组织对运营公交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公交公司立即安排停驶治理,达标方可出厂运营。

二、加速淘汰车况差,尾气不达标的老旧车辆

根据国家机动车报废规定,每年对车况较差、尾气不达标的运营车辆进行报废。其中2014年处理淘汰报废运营车辆692台,2015年报废和淘汰老旧车辆和黄标车辆941台,2016年报废和淘汰老旧车辆109台。

三、新购车辆全部采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

自2011年开始新购置的公交车辆以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为主,全部符合并优于国家排放标准。其中2011年购置节能与新能源车辆953台,2012年购置节能与新能源车辆1110台,2013年底购置新能源车辆873台,2014年购置新能源车辆540台,2015年购置新能源车辆607台,2016年购置新能源车辆550台。根据《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2016-2020年)》(讨论稿)精神,2016年起郑州市“以发展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轿车、纯电动专用车为重点”,2017年公交车辆采购也将以纯电动公交车为主。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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