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1049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建议
  • 2017-11-09
  • 2017-11-09
关于继续完善龙湖区域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建议的答复(编号:第B(2017)64号)

尊敬的王新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完善龙湖区域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局对您的提议非常赞同,并积极支持龙湖区域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经与当地国土部门和项目单位对接,该部分基本农田已调出,规模指标已覆盖,正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再次感谢您和其他代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局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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