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17-0017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提案
  • 2017-08-11
  • 2017-08-25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336号建议的答复

法宪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金水路为试点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市政设施建设已开始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

在国家和有关部委的部署下,近两年,在我市市政道路新建和翻建项目中,从规划设计到建设施工,已严令贯彻“海绵城市”的要求。

市城管局组织的商城路、顺河路等道路大修项目,目前主要做法有:把绿化带设置成下沉式、透水结构;路面雨水收集系统具有分散存水、下渗功能、并与绿化设施带连通;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等。

经了解,在绿化项目、其他市政项目建设中,也在强力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落实多种具体措施。

二、关于“以金水路为试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问题

市城管局负责管养的金水路范围是中州大道以西段。金水路作为我市主要的主干道,是市城管局列入一等重点养护的道路之一。

去年至今年春季,市城管局对沥青路面和人行道病害位置进行了较大力度的养护维修,目前,设施总体状况比较完好。在今后一定时期内,通过日常零星小修,现状路还具备继续保持较完好的潜质。因而,近期金水路无大修改造的计划。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海绵城市”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措施和方法更加成熟和完善。随着金水路在使用中路况劣化达到大修(翻修)条件,决定大修时,作为中心城区横贯东西的最主要主干道,全面贯彻“海绵城市”理念,全力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多种措施,是将必然!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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