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65/2017-00134
  •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 建议提案
  • 2017-12-06
  • 2017-12-06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17)152号 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17)152号

建议的答复

 

张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结合地铁、城市下穿隧道、高架快速路等大型市政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和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较快。近年来有一大批轨道交通、城市下穿隧道、高架快速路项目落地,这些项目在建设进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地下空间资源供给的稀缺性、开发结果的不可逆性等属性,要求政府对地下空间资源利用有更高的要求,即;进行统一规划,实施保护性开发利用。同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公共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这将有效改善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电线杆林立、空中管线密布等问题。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一、加强地下空间、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的的统筹规划协调

近年来,对工程管线建设的控制和管理要求也日益提高。我局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的基础上,对于高压燃气管道、热力干管、国防输油管线等大型管线工程,前期都要求进行选线规划,轨道交通、隧道、高架桥等工程都要进行详细的地下管线的普查,并同步进行道路管线综合、管线迁改规划。各种管线在穿越南水北调、河流、立交、高速公路、铁路、隧道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时均要求建设综合管廊集中穿越。

这些规划与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近远期结合,相互协调,是保证对市政管线工程建设管理实现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建设资金、合理利用空间显得尤为必要。2009年以来,市政府分别成立了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线迁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郑州市工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规划局,我局充分发挥市轨道管线迁改办和市管线办的作用,通过周例会、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会、协调会、对接会、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大了规划对全市管线建设的协调统管力度,解决了大量的管线建设和管线迁改问题,有力保障轨道交通、地下隧道、快速路等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了管网建设的安全有序发展。

二、规划引领,科学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作为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郑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提出了“大系统、小集中”的规划理念,对郑州市综合管廊适建区域和总体布局进行系统性研究,协调与城市开发建设、地铁、隧道等大型设施建设的关系,最终确定郑州市综合管廊的整体布局结构,编制了《郑州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综合管廊规划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人防工程、架空线路入地、道路及管线改造计划、旧城改造等一体化建设,形成功能完善、统一协调的空间开发系统,为城市的发展节约了宝贵的地下地上空间。

三、结合轨道交通规划,加快综合管廊建设

轨道交通线路通常覆盖城市核心区、商业密集区、重要广场道路等城市重点区域,综合管廊结合轨道交通线路建设可实现城市大型服务中心的串联,将商业、行政办公等公共地下空间有机整合,在郑州市形成多条地下空间整体开发的市政主干廊道。同时,与轨道交通的结合还能解决综合管廊在老城区单独建设时,所面临的开挖困难、交通阻碍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规划综合管廊结合轨道交通实现主城区东西、南北向的联通功能,并与西部新城区各组团中心衔接。使管廊穿过城市重要功能区,便于构建远期骨干网架,形成综合管廊建设的重要廊道。

2010年已出台技术规定积极推广使用地下综合管廊。目前,郑东新区3.2公里综合管廊主体已完工,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一期2.2公里已建设完成,二期工程已开工,并正在试验预制装配技术,同时积极探索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新模式。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北区2公里地下环廊结合高压电力入地通道,采用综合管廊+交通环廊+地下空间开发三位一体模式,正在进行建设。

下一步,为适应国家、省、市建设要求,统筹协调郑州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以及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借鉴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已向市政府和市编办建议成立郑州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及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及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迁改、协调等工作。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会有一个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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