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7-00297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7-27
  • 2017-12-29
关于大力支持我市建筑业特级骨干企业发展增大对我市经济贡献度的建议的答复(建议编号:B(2017)189号)

尊敬的陈保国、王建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我市建筑业特级骨干企业发展增大对我市经济贡献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谢您关注我市建筑业特级骨干企业发展增大的问题,特别是您在提案中分析了目前我市建筑业企业同武汉、长沙存在的差距及多而不强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针对性强,指导意义大,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市建委根据市政府安排,代拟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经过数次的研究讨论之后,形成初稿。我委组织人员去武汉、长沙、成都、扬州等地进行调研,学习这些城市的先进经验。经过征求各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后,与法制办、政府五处进行了对接。

  《意见》明确了扶持本地建筑企业的中期目标即:到2020年,建筑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达到15家,年产值超百亿建筑企业达到10家,超十亿建筑企业达到100家,培育出一批具备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建筑企业。

  《意见》中对扶持本地优秀企业做大做强给出了许多优惠政策。如:设立建筑产业基金,用于支持我市建筑企业承建EPC、PPP项目、工程担保、银行授信等;鼓励企业合作联营,支持我市建筑企业同外地企业组建联合体;建立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优先选用本地优秀建筑企业。

  在资金奖励方面,《意见》也对我市建筑业企业给予了支持。如:年产值10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3亿元以上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年产值5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1.5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30万元;年产值2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6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中国建筑业综合实力100强或位次排名较上年前移5位以上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和50亿元的装配式生产基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最后,希望您继续关注此项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指导!未到之处,敬请指正。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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