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9-00027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9-01-10
  • 2019-01-1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配套医保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108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侯秋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配套医保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可持续性的问题

(一)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工作。郑州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于2003年、2007年分别建立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2017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每年的缴费期,我们都会运用媒体宣传、公告发布等形式对广大参保人员进行宣传和提醒,积极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续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可持续性。

(二)妥善解决困难人员参保问题。2017年7月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出台了《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郑人社〔2017〕20号),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和对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等人员,其个人年度缴费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各级财政全部承担。这就意味着在我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每年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全额出资,个人不在缴纳任何费用。

(三)大力提高参保人员积极性。一是进一步提高各项医保待遇。经过近年来几次待遇的调整,我市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内累计达到15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0万,门诊规定病种为27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为26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年度内达到15万元,大病保险住院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0万元,门诊规定病种为27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为27种、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为33种。二是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近年来,我们根据省厅人社厅、财政厅部署,及时提高了各项财政补助标准。2018年8月,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转发豫人社〔2018〕36号 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郑人社〔2018〕33号),明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50元调整到4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82元、省财政补助104元、市财政补助42元、县(市、区)财政补助62元。近年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过逐步提高各项医保待遇、提高各级财政补助、简化办理流程等方面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缓解广大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负担,从而提高参保人员积极性。

二、关于医保衔接的问题

2016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市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2017年1月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市级统筹。2018年1月我市出台《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3号)文件,已实现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的市级统筹。现阶段,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管理,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者、城乡居民均可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使用统一的、与身份证相关联的社会保障卡。如需变更参保类别,可在业务期内到全市各县(市)、区的经办机构随时办理。由于使用统一的社保数据库,在全市范围内已消除重复参保现象。

三、关于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问题

为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实际需求,我局于2014年9月印发《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4〕9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可选择的进行门诊规定病种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由二类以下(含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调整为具有住院资格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

对于省级医院收治慢性病人较多的问题,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231号)文件,规定在我市开展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现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并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大处方共享医院和处方共享药店范围,逐步把所有的门诊特殊病种及其用药纳入处方共享平台,实现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下一步,随着处方共享平台工作的推开,将对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并为市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患者提供更加便利的就医购药服务。

四、下步工作思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根据上级部署和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及时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标准待遇并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从而提高参保人员的积极性。(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应保尽保。(三)大力做好各项医保政策的衔接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四)充分利用医疗保险政策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12月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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