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9-00029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9-01-10
  • 2019-01-1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简化慢性病申请和鉴定流程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067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侯秋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慢性病申请和鉴定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慢性病规范名称为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目前开展门诊规定病种27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27种,共54种门诊费用较高的疾病,在门诊就医,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按比例,为患慢性病参保患者解决了大部分的门诊就医负担。2017年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重特大疾病就医人次699213次,统筹基金支付246870620.7元。

对于54种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根据每种疾病特点及门诊费用多少,分为及时办结和限时办结。对于门诊花费高的特大病,实行及时办结,不需要体检,只要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好相关资料,在各分局医疗生育窗口及时办结,并且无时间限制,正常工作日,随到随办。比如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终末期肾病等共25种,极大地方便了参保患者,减轻了就医负担,确保了待遇享受。限时办结的29种,多为门诊花费相对低的疾病,其中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苯丙酮尿症诊断标准明确、单一的三种病,不需要体检,直接进入专家鉴定环节。其他的26种疾病鉴定标准要求项目多,标准严,确实需要病人体检,再由相关专业的专家根据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为了方便参保患者就医,我们规定所有具有住院资格的医院均可作为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比如说,参保人在甲医院住院,但是乙医院离家近,方便每月就医取药,就可以在乙医院申报,所以无法强制患者必须在住院医院申报。考虑到患者申报繁琐,目前已经采取了由定点医院统一报送的办法,省社保局正在进行电子病历申报改革试点,不再报送纸质材料,我们亦正在调研申报电子病历。另外每年申报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重特大病人员多达上万人,鉴定需邀请省、市级医院专家,组织专门人员、场地,从经办管理、时间成本等方面考虑,目前限时办结的29种疾病为一年两批。

目前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病门诊病种共54种,下一步还要再增加8种重特大病门诊病种,为了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管好参保群众救命钱,避免门诊多开药、滥开药,每一种病都规定有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所以专门印制了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病门诊病种卡片,表明该患者享受待遇的病种名称,方便患者就医时医生根据患者申报病种开药,避免统筹基金的不合理支出。




        2018年12月1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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