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9-00031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9-01-10
  • 2019-01-1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学生回乡创业,建设美丽新农村”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032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袁少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学生回乡创业,建设美丽新农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郑政文〔2018〕71号)文件精神,郑州市人社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

一是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技能。根据市政府和省人社厅要求,积极在大中专生(含技校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今年全市共组织3.8万余人参加创业培训。

二是加强创业服务,助引创业者成功创业。在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的基础上,人社部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常年对包括大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内的各类有服务需求的创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创业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企业诊断等服务,并根据创业者需求不定期举办创业知识讲座、创业经验交流等,助引创业者成功创业。

三是发挥创业专项资金作用,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郑州市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设立相应的创业专项资金,明确创业专项资金可以用于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孵化园建设、创业补贴和创业奖励等。2018年,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31号),将初始创业补贴由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四是加强创业平台建设。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指导市本级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创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孵化园,目前,市本级人社部门已建成创业孵化园16个,新型创业孵化平台15个,7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各创业孵化平台吸纳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农村转移就业者、失业人员等创业者入孵经营,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其他创业者发放初始创业补贴等补贴;每年在创业者中间组织开展创业示范店(企业)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发放创业奖励补贴。

五是落实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是政府给予贴息的政策性扶持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贷款;合伙或组织起来的可以申请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贷款。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帮助创业者解决流动资金需求。

六是实施“智汇郑州”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符合条件的在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可按照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和预备技师(技师)每人每月500元的补贴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已为1.3万名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4640余万元,有效减轻了大学生返乡创业生活压力。

近年来,郑州市为切实发挥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帮助解决我市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问题,结合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以后在开展全民创业服务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创业宣传力度。加大与各媒体、各创业栏目的沟通,以多种形式做好创业政策宣传,让创业者充分了解创业扶持政策,做到应享尽享。根据返乡大学生实际,指导县乡两级公共就业创业机构,积极宣传当地区域优势,吸引人才落地,吸引优秀项目落地。加大宣传力度,树榜样树标杆,积极表彰优秀农村创业典型、优秀农村创业项目、优秀乡村企业员工,推动扎根农村创业氛围。

二是继续创造有利于创业者享受服务的便利条件。在免费创业培训、入驻创业孵化园、创业补贴等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我局“转提树”专项活动尽可能进一步简化程序,为创业者提供更多便利,提高办事效率和创业者积极性。积极开展资源对接,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乡村建设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创业孵化平台,形成乡村振兴创业聚集效应。

三是继续做好就业创业各项工作,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按照上级要求,积极落实创业孵化成果转化补贴的申请、发放工作,激励创业孵化园区(平台)规范化发展,引导农村创业园区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创业导师服务团宣传、指导、带动作用,鼓励产业园区、创业园区优秀管理服务人员和农村优秀创业者加入创业导师团,带动当地创业队伍发展,通过组织开展创业沙龙、项目推介、创业论坛等活动,加快形成创业创新聚集联动效应,促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做出更好成绩。




        2018年12月2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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